國外旅遊-行前須知 |
|
旅遊資訊
|
簽證 |
簽證 |
一、日本政府對入境日本國內之台灣居民,實施進入日本免簽證,但請確認您的護照效期是否在出發當天算起六個月以上。 簽証措施規定如下: 1.持有效台灣護照者(僅限護照上記載有身分証字號者),護照效期是否在入境當天算起六個月以上。 2.赴日目的以觀光、商務、探親等短期停留目的赴日時(以工作之目的赴日時,則不符免簽証)。 3.停留期間不得超過90日之期間。 4.出發地、入境地點無特別限定。 ※請注意: 為避免出國當天出現無法出境的情況,在此特別請您務必再次檢查、確認您的護照 1.依國際慣例規定,護照有效期限,應持有滿半年以上效期,始可入境其它國家。 2.若您是現役軍人身份→出國必須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 ◎【 年 月 日之前同意出國 字第 號核准】。 3. 若您是役男者→出國前必須前往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兵役科(課)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 ◎【役男出國核准 年 月 日前一次有效 縣 市公所】 4.接近役齡男子者→出國前必須前往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兵役科(課)一種章,即為【尚未履行兵役義務】。 5.雙重國籍者→進出中華民國國境,須使用同一本護照進、出國境。 6.役男是指年滿18歲至服兵役前,接近役齡是指年滿16歲至18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