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旅遊-行前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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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資訊
小費 | 匯率 | 電壓 | 時差 | 氣候 | 電話 | 緊急救助 | 風俗民情 | 安全守則 | 安全守則
小費 支付小費為國際禮儀,建議行程小費如下:
1.全程導遊、領隊、司機小費:每人每天新台幣300元。
2.菲律賓助手小費建議每人每天50披索。
3.百勝灘船夫小費:每人200披索。
4.大雅台騎馬馬伕小費:每人200披索。
5.長灘島船夫小費:每人80披索。
6.行李小費:每件20元披索。
7.床頭小費:每間房每天20元披索。
8.按摩小費:每人100披索。
匯率 菲幣單位:披索PESO。
匯率:目前1元新台幣約為1.25元披索;1美金約等於44.4元披索(浮動匯率)。
不建議任意在街頭兌換錢幣,以免製造困擾。信用卡在當地部份地區可使用,但旅行支票使用極為不便,請準備美金現金或台幣現金。
電壓 電壓220W,三腳圓身插頭或兩孔插頭因飯店不同有所不同,如需攜帶電器用具,請必須攜帶萬用插頭以備需要。長灘島因電力不足常有跳電情形發生,渡假村及餐廳都備有發電機,敬請見諒。
時差 與台灣同一時區無時差。
氣候 菲律賓的氣候分為兩個時期,即每年的11月致翌年的5月為乾季:6月至10月為雨季;每年較冷的時候為11月至2月之間,平均氣溫為攝氏25度。暑(乾)季的氣溫約在攝氏28度,最高氣溫為32度。
電話 1. 從台灣撥打電話到菲律賓:台灣國際冠碼(002)+菲律賓國碼(63)+當地區域號碼+受話戶電話號碼
2. 從菲律賓撥打電話回台灣:菲律賓國際冠碼(00)+台灣國碼(886)+台灣區域號碼+受話戶電話號碼
3. 從菲律賓用台灣的電信公司手機撥打當地手機:行動電話開機後直撥當地手機號碼即可。
緊急救助 台灣旅客在菲律賓發生急難事故,如果無法與台灣駐當地辦事處立即取得聯繫,可在當地打這支專線洽詢協助。00-800-0885-0885
駐菲律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 Cultural Office
28th Fl., Pacific Star Bldg., Sen. Gil J. Puyat Avenue,
Corner Makati Avenue, Makati City, Metro Manila, Philippines
電話:(002-63-2)8921381~85 
傳真:(002-63-2)8115165
急難救助:行動電話(002-63)9178194597
菲國境內直撥:0917-8194597
風俗民情 1. 菲律賓人天性很熱情又善良,但是因為貧富差距過大及連年的天災人禍,導致於近年來治安的不安,請提高警覺,注意自身安全,晚間十時以後避免在外活動。
2. 菲律賓的物價水準較低,飲食口味與台灣相近、英語大致通行。
3. 叫人時以手掌向下輕輕招呼,以大姆指和食指圍成圈表示OK的手勢是代表【錢】的意思,大姆指向上之手勢才表示"同意",切莫誤用。
安全守則 ◆出入境、登機以及機艙中
1. 機場集合:由於機場安檢要求,請務必於規定的集合時間(即班機起飛2小時前)抵達機場指定地點集合,以利團體辦理登機手續。
2. 出入海關時,請聽從領隊指示配合團體行動,以免與團體走散,影響出入海關時間。
3. 行李託運:以一大一小為原則,大行李託運,小行李隨身攜帶。航空公司規定國際航線之每人行李免費重量為20公斤(超重者請自行付超重費用),貴重物品及隨時需要物品,請置於隨身手提行李中,勿託運。
4. 機艙禮儀:團體機位是依英文字母排序,當機上座位不在一起時,於候機室由領隊調配,或於飛機起飛後再自行調整。起降及用餐時,座椅靠背需放直。《NO-SMOKING》為禁止吸煙。《FASTEN-SEAT-BELT》為繫上安全帶。飛行途中如有餐飲招待可使用中文菜單選擇,如有特殊需求者請事先提出以便安排。
◆攜帶物品
1. 出門旅遊請勿穿戴名貴手錶、鑽戒、項鍊,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2. 打火機請隨身攜帶,不可放置於託運之行李箱內。但水果刀、瑞士刀請勿隨身攜帶。
3. 請使用適合的隨身皮包或背包,並妥善保管護照、證件、金錢、個人貴重物品等,請勿放於巴士、旅館房間內及大件的託運行李中。
4. 個人所需之防曬、禦寒用品、生理用品、個人藥物或應急藥品請自行準備攜帶;旅途中如有身體不適等狀況,請即刻向領隊反應請求協助。
◆在飯店中
1. 到達飯店內大廳等待分配房號、鑰匙時,請保持安靜。
2. 房間以二人一室為原則,外出時務必交待清楚或將鑰匙放置於櫃檯,以便同房者使用。
3. 部份旅館房間內沒有提供吹風機及熱水壺,可請領隊幫忙向櫃台租借
4. 請勿在飯店內或房間外之走廊大聲喧嘩或衣冠不整走動。
5. 離開旅館逛街請攜帶旅館名片,以備迷路時用。
6. 退房時,請將私人電話費、飲料費至櫃檯結清帳款。
安全守則 ◆旅遊行程中
1. 參加團體請注意車子公司名稱、顏色、車號,以免停車時找不到車子,並請保持車內整潔,約定上車時間請務必準時集台上車,以免影響旅遊行程。
2. 過馬路,一定要注意紅綠燈。遇紅燈時,千萬要停步在斑馬線前,即使沒有來往車輛,也不要橫穿馬路。
3. 正式場合勿穿著涼鞋或海灘裝。
4. 在旅途中注意證件、錢財的保管及自身的安全。並將重要證件分開存放,為防止發生意外,更應事先將各種證件影印一份,或將證件號碼、發證日期、單位、旅行支票號碼抄記下來。
5. 儘量不要單獨行動,亦不要到偏僻黑暗的地方,不隨便與陌生人搭訕。
6. 財不露白,且應分開存放。
7. 遺失貴重財物,立即報警,同時索取遺失證明書,以免課稅。
8. 逛街時務必從容鎮定。迷路時,留在原地等候領隊回頭找尋。
9. 把手提包揹在胸前,並且不要在街角逗留,以防有人開車或騎摩托車從您身旁搶走皮包。
10.遭遇搶劫時,力求鎮定,記住對方容貌、長相及口音,事後立即報警追查。
11.遺失信用卡,可打電話給台灣親友,向核發信用卡銀行掛失,並說明身份證號碼。
12.搭乘船隻、纜車等任何交通工具時,請聽從領隊或工作人員的指揮,依序上下勿推擠或超載。
◆其他注意事項
1. 依中華民國海關規定,出境時可攜出之現金限新台幣40,000元,美金現金(或等值外幣)5,000元;旅行支票及匯票不限,國際信用卡則更方便。
2. 出國旅遊以觀光為主,請勿採購大量物品;如遇喜歡的且價格合理的物品,請速決定購買,以免影響團體行程時間;在百貨公司或購物中心請記得索取收據。
3. 返國前可在當地免稅店或桃園機場免稅中心,購買免稅煙酒(限20歲以上),每人限購香煙一條、酒一瓶。
4. 請勿攜帶違禁品,例如:槍械、刀具(或槍型玩具及用品)、毒品、疫區之花卉、水果、農產品、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相關產品。
◆請特別注意
自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一日開始,旅客從國外入境如攜帶生鮮動植物和相關產品,未事先向海關申報檢疫,只要被發現,政府將開罰,罰金從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不等。請於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前,事先詢問相關檢疫規定,入境時也得先填寫海關申報單,入關時要走紅線檢查檯檢驗,檢驗合格才能入關;此外,旅客也可在通關前,把帶回國的動植物或其產品丟進農產品棄置箱中,就不用挨罰。
動物產品包括:香腸、臘肉、肉鬆、肉乾、火腿、內含火腿或培根的起士、未經高溫高壓處理的生乳等。(不論是加工前後或生、熟,即使經過真空包裝,皆不准攜帶入境;鮮奶必須符合檢疫條件才能帶進來。)
植物產品包括:水果、尤其是東南亞來的芭樂、柑橘、榴槤和蛇皮果等,都是禁止類水果。
另外從大陸帶進的中草藥,只要是符合「乾燥」、「經加工」等條件,都可以攜帶,但還是要先申報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