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資料: 1.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影本,簽名欄需本人簽名,不可有塗改的痕跡(1份) 2.六個月內正面拍攝之2吋彩色照片(背面請填妥申請人姓名)(2份)
※辦件時間:6個工作天 ※簽證生效日期依附上的訂位或機票入境日核發。 ※須在簽證有效期限之前離開,並注意不可在簽證生效日期之前入境。 ※持外國護照辦理者,護照需給正本以及費用另計。 ※宗教工作(和尚、尼姑)者無法辦理。 ※辦事處有權評估並要求申請者出具更多的其他輔佐文件。 ※簽證退件後撤件不辦理會收取150元手續費。 ◎送件時間:08:30 - 12:00 (星期一至星期五) ◎領件時間:13:30 - 17:00 (星期一至星期五) ◎提醒您:簽證處偶有退補件之通知,工作天數須重新計算,建議您預留較寬裕的辦件時間,以免耽誤出國日期。休假日依各國簽證辦事處公告為準,若該處有臨時休假,恕無法及時通知。建議您申辦前查看各國簽證辦事處公告,以免影響出國事宜。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辦理簽證之相關規定及費用,以送件時簽證處之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