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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簽證
報名前請務必詳閱以下內容
本行程團費不含ESTA簽證費用
美國於2012年10月2日宣布台灣加入免簽證計劃(簡稱VWP)。從2012年11月1日起符合資格之台灣護照持有人,若滿足特定條件,即可赴美從事觀光或商務達90天,無需辦理美簽。
1. 申請美國ESTA電子旅行授權需準備: 護照資料頁電子檔案,請參照連結範本,須清楚方可上傳系統。檔案類型僅限於gif、png、jpg和jpeg。 護照影本(效期六個月以上),須清楚並有完整資料。 彩色白底大頭照電子檔案,僅需顯示到頭部與肩部,檔案格式為jpg檔。(照片不得與護照上之相片相同【即使護照為六個月內新核發者亦不適用】/禁止配戴太陽眼鏡、帽子、口罩、瞳孔放大片/不可修圖或使用濾鏡) 基本資料表。請洽承辦業務索取【中文表格】
2. 資格如下: 旅客持有之台灣護照為2008年12月29日當日或以後核發之生物辨識電子護照(晶片護照),且具備國民身分證號碼。(護照需在出發日當日起算有效期六個月以上) 旅客前往美國洽商或觀光,並且停留不超過90天。(過境美國通常也適用) 倘以飛機或船舶入境,須為核准之運輸業者(檢視核准之運輸業者名單),並且有前往他國目的地之回程票。 旅客已透過旅行許可電子系統(ESTA)取得以VWP入境之授權許可。查詢官網:https://esta.cbp.dhs.gov/ 團費不含美簽ESTA代辦費用$1500,需額外支付。 若是由我們為您代為申請ESTA,若沒被核准,您需自行支付處理費。 曾被拒絕ESTA授權許可,或有其他違反移民法事項者,也不得申請VWP方式入境美國。 ?美國國土安全部於2009年1月12日開始實施「旅行許可電子系統」(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ESTA)的登錄方案。旅行許可電子系統是一個國土安全部新設的線上系統,也是入境美國免簽證專案 (Visa Waiver Program, VWP) 裏的一項基本要件。所有以免簽證專案赴美的會員國國民或公民必須在登機或登船前往美國之前取得一份核准的ESTA。新加入免簽證專案的會員國則自加入免簽證專案當天起就適用ESTA的規定。 持下列護照進入美國需先上網申請ESTA,目前有40個國家,若有增減免簽之國家以AIT網站公布為主:安道爾,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汶萊,智利、克羅埃西亞、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義大利,日本,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摩納哥,荷蘭,紐西蘭,挪威,葡萄牙,大韓民國,聖馬力諾,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希臘,台灣等40國。
3. 下列旅客不適用VWP,而必須申請非移民簽證: 欲在美國工作者(無論有給職或無給職),包括新聞與媒體工作者、寄宿幫傭、實習生、音樂家、以及其他特定職種。 欲在美國求學(F簽證)或參加交換訪客計劃者(J簽證)。 前往其他國家而途中需要過境美國的空勤或航海組員(C1/D簽證) 。 欲在美國求學(F簽證)或參加交換訪客計劃者(J簽證)。 以私家飛機或私人遊艇入境美國者。 美國依據《2015年改善免簽證計畫暨防範恐怖份子旅行法案》(此法)實施新規定。適用免簽計畫38個國家國民,曾在2011年3月1日以後赴古巴(2021年1月12日新增)、北朝鮮(北韓)、伊朗、伊拉克、蘇丹、敘利亞、利比亞、索馬利亞、葉門國籍或旅行,或在此九個國家停留的免簽證計畫參與會員之公民其中一國,不再有免簽資格(自2016年1月21日起其ESTA旅行許可將自動失效),上述類別旅客仍可依照一般簽證程序在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赴美簽證。
4. 旅遊許可電子系統(ESTA)線上說明(Q&A): 若ESTA未被核准,則必須透過面試方式另外辦理【美國觀光簽證】,費用以AIT網站公告為主。官網:https://www.ustraveldocs.com/ 美國非移民簽證費用:以依美國在台協會網站公告為主 戶名:依美國在台協會網站公告 註:AIT費用說明內會註明當時換算成新台幣的費用(會因美金匯率而調整)。 面談後,護照證件由快遞公司送還,再另行自付快遞費用(以美國在台協會公告費用為主)。 註1: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客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註2: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未滿20歲設立戶籍後首次出國,應先向外交部申請含有國民身分證字號之我國護照,始可持憑出國。 註3:免簽證並不代表您自動獲准入境,如果您過去曾簽證被拒,現在仍有可能被拒絕進入,建議您可先跟移民簽證組討論您的狀況。
護照注意事項: 護照不得有汙(破)損、缺頁、擅自增刪、塗改、加蓋圖戳、或擅貼貼紙。 護照效期須至少有「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之效期;並且護照內空白頁至少有2頁以上。 特殊身份(例:軍警人員、役男...等),出國須申請許可之職業,出國前請務必經相關單位申請「出境許可」(出國當日請務必攜帶相關文件備查)。 役男(即自1月1日起算已屆十九歲之年,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於短期出國前,應持護照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出境許可」,或從內政部役政署官網,線上申請出境核准。 護照末頁如有「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註記者,於身份改變或退伍後,須持相關證明或退伍令及護照,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辦事處辦理「註銷註記」,方可出國。 所持有之中華民國身分證登載內容已變更者(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受管制入出境身分等),而與原有護照登載內容不同時,或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時,皆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所持護照如曾向警政單位申報遺失備案者,則原護照已無效,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役男及雙重國籍等其他身分注意事項
1. 役男出境注意須知 役男定義:役男係指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36歲之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之具我國國籍在台灣地區曾設有戶籍男子。 年齡計算:當年-出生年(例:民國106年-87年次=19歲,87年次出生之役男,於民國106年期間,兵役年齡皆為19歲)。 須親自事先向相關(主管)機關單位申請短期出境許可,有關役男申請流程、法令限制,相關應備文件或申請許可之認定,均應依政府機構或現行法令規範辦理。 ?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s://www.nca.gov.tw/)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https://www.boca.gov.tw/) 若有未盡之處,悉依役男出境相關法規、主管機關函釋或公告辦理。
??2.雙重國籍或非中華民國國籍者 本行程關於護照、簽證相關規定之說明,均係針對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持非中華民國護照者,請先自行辦理並查明所持護照入境「旅遊地」及再次入境台灣之簽證及相關規定;如您具備前述情況者,請於報名時即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前述資訊。 持非中華民國護照再次入境台灣相關資訊,請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查明(https://www.boca.gov.tw/)id=1756951336#gid=1756951336
出團備註
1.所有旅遊內容、行程、班機、飯店以行前說明會資料為依據。
2.住宿飯店以說明會資料安排為確認優先,如遇連續假期.旺季(如農曆過年,節慶等等)或飯店滿房則以同等級飯店確認之,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3.售價已含兩地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
4.售價不含美國簽證。凡持有之台灣護照為2008年12月29日當日或以後核發之生物辨識電子護照(晶片護照)並且具備國民身分證(戶籍)號碼。可線上申請ESTA。
5.符合免簽證條件之旅客請於出發前72小時,自行上網申請【旅行授權電子許可ESTA】,並且直接於網上支付美金約$21之相關手續費,手續費不包含在費用內。手續完成後,請將申請許可證明列印出來,並於出發時隨身攜帶,以便美國海關查證。
6.房型皆以雙人房(2張標準床Queen Size)為主,每房入住人數為 2人,請配合以二人一室為分房。單數(單人)報名者若不指定單間,本公司將安排同性旅客或導遊同房。 (美加地區因消防法規定,大房型依法不得加床)。
7. 7-10月美加地區旺季,房間較滿,若遇房間只能提供雙人房一張大床,敬請見諒。
8.安排商務型飯店居多,美加地區因當地早餐習慣, 多為大陸式早餐(冷食簡餐為主),部分早餐為自助式早餐 , 且飯店會依每日情況,安排不同場地用餐,有時安排於宴會廳享用,尚祈見諒。
9.提醒您:美加地區現行法規規定室內全面禁煙。入住飯店時,請勿在飯店房間內或室內場所吸煙,美加法規對室內吸煙的罰款嚴重。各家飯店對房間內(室內)吸煙者之罰金規定不同,最低金額200美金(加幣)起。請旅客特別注意。
10.素食說明:因各地風俗民情不盡相同,美加地區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魚、蔥、薑、蒜、蛋、奶等,除行程中的中式料理餐廳外,多數僅能以沙拉、豆腐、素食義大利麵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故敬告素食貴 賓,海外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故建議素食貴賓能多多見諒並自行準備習慣的茹素罐頭食品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11.有特殊餐食或需求者,請最少於出發前七工作天(不含國定假日)通知承辨人員,以便立即為您服務處理,並以實際回覆為準。
12.此行程安排53人座大型巴士,讓您的旅程舒適又安全。(若25人(含)以下則派25-32人座巴士)
13.行程所示之飯店、景點、餐食等圖片為本公司自行拍攝或官方網站提供之檔案,實際情況以現場呈現為準,本公司網站所提供之圖片僅供參考。
14.因應國人赴美加地區大多皆有購買保健食品之需求,然因旅遊行程既定,如因行車時間及操作允許則斟酌安排入內購買,無法保證必定可進,會改以車上販售方式進行(車購)。盼請見諒。
15.為維護旅遊品質,本行程最低成行旅客人數為 15人以上(含),最多為48人以下(含),本公司將派持有合格領隊執照之領隊全程服務。
16.本行程設定為旅遊套裝行程,若旅客需求脫隊之要求,皆無法退回任何費用,敬請見諒。
17.行程於國外如遇塞車時,請貴賓們稍加耐心等候。如塞車情形嚴重,而會影響到行程或餐食的安排時,為維護旅遊品質及貴賓們的權益,我們將為您斟酌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安全守則
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1.請於班機起飛前三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2.領隊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後將護照發還給團員。
3.團員領取護照後請一一檢查護照套內之各種簽證是否齊全,若有不齊請通知領隊。
4.進入海關後,如購買免稅物品,請把握時間,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
5.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6.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7.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測安全;勿在燈上晾衣物;勿在床上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8.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藥物: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私人習慣性藥物。
21.錢幣:
台灣出境 (A)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B)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 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入境美國 (A)台幣、外幣、旅支、匯票等,總值不得超過美金10.000元,超過者需申報。
入境加拿大(A)台幣、外幣、旅支、匯票等,總值不得超過加幣10.000元,超過者需申報。
22.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23.美加地區現行法規規定【室內全面禁煙】,入住飯店時,請勿在飯店房間內或室內場所吸煙,美加法規對室內吸煙的罰款嚴重。各家飯店對房間內(室內)吸煙者之罰金規定不同,最低金額200美金(加幣)起,請旅客特別注意。
24.若有行動不便、慢性疾病、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請主動告知業務。
25.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及行程順暢度,並顧及同團其他團員之遊覽權益,行動不便之貴賓,需有同行家人或友人,且須告知行動不便程度並經公司評估,方始接受報名。
26.自2025年3月1日起,多家航空公司為確保飛航安全,規定於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行動電源。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出發前留意各航空公司對於行動電源及電子產品之相關攜帶與使用規定。
27.民航局配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要求,自2009年2月20日起,將消費性電子產品的備用鋰電池納入規範,備用鋰電池僅能放在手提行李中,且必須符合一百瓦小時以下的規格限制。惡意違規者,最多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款。
團體航班規定事項
『中華航空公司』2023/05/08起全航線團體票退票規則:
1.訂位方式:透過華航集團營業單位由團體訂位系統產生之機位。
2.機位型態:G/Class、FIT RBD(含經濟艙、商務艙、豪經艙)、所有團體機位皆屬之。
3.團體票規定如下:
●訂位日期不可更改。
●團進團出。
●團體機票開票後,須於出發前辦理退票,否則無退票價值。
●團體座位由航空公司安排,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敬請參團貴賓諒解!
●旅客如有特殊座位需求(如靠窗、靠走道、同行者相鄰等),華航有提供團體旅客於【機票開立後至班機起飛前72小時】付費選位,請於訂購時告知您的業務人員,業務人員會於開票後提供旅客電子機票號碼,旅客即可自行至官網進行付費選位。惟請旅客加價選位後,務必告知業務人員予以備註。
華航官網付費選位網址 https://lion.tours/by6Tq06b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9.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
10.搭乘快艇請扶緊把手或坐穩,勿任意移動。
11.海邊戲水請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12.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
13.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
14.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15.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16.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17.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
18.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19.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20.建議自行準備常用
保險相關注意事項
1.本行程包含旅行業責任保險 【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50萬、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10萬 (實支實付)】 及旅行社履約保證保險。
*旅客未滿15歲或70歲以上,依保險公司規定最高【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50萬元、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10萬 (實支實付)】。
2. 依「旅遊定型化契約」中規定,本公司有告知旅客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之義務。因此,為了確保您的權益及避免出國旅遊可能產生的風險,特別提醒及建議您,可視需要購買旅遊平安保險及旅遊不便險。
小費說明 領隊(兼導遊)、司機小費:每位貴賓每日美金12元x10天共美金120元。 美加地區都是領隊兼導遊全程服務,敬請知悉。 行李小費:每人每件2-5元(美金)。(依區域不同而行李小費不同) 房間小費:每人每房1元(美金)。 其他服務費,因地區及服務性質不同,可事先徵詢領隊或導遊之意見,再決定付服務費之多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