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備注」
1.以上行程僅供出發前旅客參考,正確行程、航班及旅館依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
2.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20人以上(含),最多為45人以下(含),本公司將指派持有合格領隊執照之領隊全程隨團服務。請旅客於報名時注意此資訊。
3.行程未安排行李員服務,可節省您的行李小費以及等候收送行李的時間。
4.重申歐盟加強查緝仿冒品,旅客攜帶或穿著或購買仿冒商品,可處四年有期徒刑及37萬3千美金罰鍰。
5.未滿18歲,且未與法定代理人一同報名參加旅遊行程者:須將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提供給法定代理人簽名,報名始為有效。
6.請於出發前30天以前告知特殊餐食需求(素食、忌牛、忌豬、忌羊、忌海鮮…等),如未於30天前提出,可能將無法依旅客需求安排,敬請了解。
【旅館與飯店】
1.歐洲因環保及氣候特性,冬季寒冷時間較長,夏季炎熱時間較短,且夏季日夜溫差大夜晚涼爽,因此部分飯店房間僅設置冬天必備之暖氣設備,無冷氣設備,敬請諒解。
2.若旅客有三人房或加床需求時,其費用及房間有無應依璽旅旅遊服務人員告知為主。歐洲地區飯店多以雙人房(兩張單人床或一大床)為標準房型,許多飯店無設置三人房型。如旅客有三人同房需求,且住宿飯店未提供三人房時,將視飯店房間空間狀況,酌情安排加床(行軍床或沙發床)服務; 惟須注意,並非所有飯店皆可提供加床服務。若遇飯店無法加床之情形,請旅客事先提供可分房名單,以利住宿安排。
3. 若有需求單人房請需請業務另外報價並另補單人房差價,如未指定單人房並支付差價,則由本公司安排與其他旅客或領隊或隨團工作人員同房(同性別),單人配房由本公司自行採隨機分配,恕無法指定或變更.出發後若欲補價差變更為單人住宿,需依飯店實際房況為準,非均可變更,若有造成不便之處,尚請見諒。
4.歐洲部份飯店內浴室熱水為鍋爐式加熱系統,如遇同時段多人同時使用時,易發生熱水供應不足或不均之情況。沐浴前,請先確認熱水供水狀況是否穩定,如遇熱水不熱時,請稍候約30分鐘至60分鐘,待鍋爐重新加熱熱水,勿勉強使用。
5. 旅客如需求特殊房型、樓層、非邊間或連通房等,我們將向飯店提出,但無法保證飯店一定提供,最終之情況需於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
6. 旅客實際入住房型為飯店視當日訂房狀況安排,恕無法保證每位旅客入住房間之相對位置、景觀、樓層、房型、大小、裝潢等皆完全相同,亦有可能安排住宿到無障礙房、邊間、斜屋頂…等房型,敬請理解。
7.請於出發前30天以前告知房型需求(一大床、三人房、付費指定單人房…等),如未於30天前提出,恕無法為旅客向飯店需求指定房型。旅客於30天前提出之房型需求,仍需視飯店當日住房狀況安排,恕無法保證可符合旅客需求。
【費用說明】
1.單人房差(本行程所指單人房為單人房單人床房型。)
團費報價係以兩人一室計算。如果您是單一或單數客人報名,
(1)您可指定住宿單人房並支付單人房差額費用,可讓您的整個旅遊品質更好。
(2)或由本公司協助安排與其他同性旅客同房。
2.團體售價包含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不包含簽證費及小費。(如領隊、導遊、司機、飯店行李員服務小費及床頭小費等)
3.敬請旅客注意,歐洲地區之公廁皆需付費,建議旅客自備零錢以便所需。
4.為因應國際油價不斷攀高,航空公司為反映成本,需隨票增收燃油附加費,該費用會隨國際油價而有所調整,本產品團體售價已包含機場稅及燃料付加費。
5.外站參團 (Join) 的旅客,售價不含簽證費用、機票(國際段/歐洲內陸段)亦不含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
6.嬰兒收費及包含項目:
嬰兒定義為未滿2歲,且年齡以回程日計算為主。嬰兒費用內容僅含機票及保險,且不占車位。費用未包含行程及門票、餐食部份,故請旅客自行準備嬰兒餐食。
『安全守則』
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1. 若有行動不便、慢性疾病、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請主動告知。
2. 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及行程順暢度,並顧及同團其他團員之遊覽權益,行動不便之貴賓,需有二人以上的家人或友人同行,並經公司評估,方始接受報名。若報名付訂金後臨時告知,將收取相關必要費用,敬請見諒。
3. 重要提醒:因近來歐洲遊覽車偷竊案頻傳,為保障旅客財物安全,請旅客離開遊覽車時,貴重物品請務必隨身帶下車,盡可能不要將任何物品置留在車上,更不可將物品放置車上過夜。遊覽車司機不負保管責任,若因此有任何財物損失,旅客須自行承擔風險。
4.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5.觀光景點人潮眾多,請避免攜帶貴重物品出遊,並保持警惕留意身邊人事物
(1)如有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2)切勿在公共場合露財,購物時也勿當眾清數鈔票。
(3)如遇陌生人(群)意圖接近,請盡量避開避免接觸
6.住宿飯店時:
(1)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測安全
(2)離開房間時,應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並勿在燈上晾衣物。
(3)勿在床上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4)請自備盥洗用具及穿著輕便之衣物。(飯店並無全有吹風機、洗髮精、香皂;但無拖鞋、牙刷、牙膏;敬請自備)
(5)付費電視:飯店內的電視分付費及免費頻道。付費頻道需按房間號碼確認付費,才能使用!
(6)浴室地面有些未設排水口,浴盆防水簾請收到浴缸內;並請小心積水水滑,若使用不善而有淹到地毯情形,或破壞房間設施,會被飯店要求賠償,請特別注意。
7.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8.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
9.搭乘快艇請扶緊把手或坐穩,勿任意移動。
10.搭乘各項交通工具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方向以免發生危險。
11.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12.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13.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14.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
15.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地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16.重申歐盟加強查緝仿冒品,旅客出入境攜帶或穿著或購買仿冒商品,可處四年有期徒刑及37萬3千美金罰鍰。
17. 自2026年4月8日起,民航局為確保飛航安全,規定每位乘客搭機僅限攜帶2個鋰電池行動電源,且於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行動電源。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出發前留意各航空公司對於行動電源及電子產品之相關攜帶與使用規定。
『簽證』
1.自2011年1月11日起持「中華民國護照」(需有身分證字號之護照,無身分證字號如僑民,則不適用)以觀光名義入境「歐洲申根公約國家」可適用六個月內停留90天免簽證優惠。
2.旅客若為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並「非」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歐洲申根公約國家,旅客請於報名參團前告知您的服務人員,並應自行查明所持護照所屬國家入境歐洲之相關簽證規定。
3.依法律規定,旅客辦理入出境中華民國手續,均應持相同國籍之合法有效護照。
4.根據歐盟規定,旅客若攜未滿14歲的兒童進入申根區,必須提供能證明彼此關係的文件(如英文戶籍謄本)或父母(監護人)同意書,而且所有相關文件均應翻譯成英文或擬前往國家的官方語言。相關細節請向擬前往國家之駐台機構詢問。
5.根據英國移民法規定,旅客若攜未滿18歲的親屬進入英國,必須提供能證明彼此關係的文件
(A)父母(監護人)可提供英文戶籍謄本或英文出生/收養證明`
(B)非父母,可提供父母(監護人)英文同意書
6. 為避免旅客因下列因素無法出境或入境歐洲,請旅客於行程出發七日前將護照正本交付本公司,由專人預先檢查確認並由領隊攜至機場辦理登機手續。
(A)無護照、護照頁數不足、效期不足(需六個月以上,以入境台灣之日期為基準)、過期者或護照汙損(包含髒污、封面與內頁分離、局部破裂、蓋有非出入境之印章等) 、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姓名變更等:請詳閱「護照申請須知」或來電洽詢。
(B)特殊身份如:軍警人員、役男請先申請許可或加蓋「出境許可章」、雙重國籍、無身份證字號之中華民國護照、境外補發之中華民國護照…等)
(C)出國當天未攜帶有效護照
●護照相關須知●
1. 護照不得有汙(破)損、缺頁、擅自增刪、塗改、加蓋圖戳、或擅貼貼紙。
2. 護照效期須至少有「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之效期。
3. 特殊身份(例:軍警人員、役男...等)及出國須申請許可之職業,出國前請務必經相關單位申請「出境許可」並於出國當日攜帶相關文件備查。
4. 所持有之中華民國身分證登載內容已變更者(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受管制入出境身分等),而與原有護照登載內容不同時,或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時,皆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5. 所持護照如曾向警政單位申報遺失備案者,則原護照已無效,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6. 雙重國籍或非中華民國國籍者:關於護照、簽證相關規定之說明,均係針對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持非中華民國護照者,請先自行辦理並查明所持護照入境「旅遊地」及再次入境台灣之簽證及相關規定;如您具備前述情況者,請於報名時即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前述資訊。
7. 役男為年滿十九歲之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三十六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當兵者,出國須申請備查許可,可於出國前一個月內,於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申請出國備查許可。
『保險』
1.本行程包含旅行業責任保險 【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50萬、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10萬 (實支實付)】 及旅行社履約保證保險。
*旅客未滿15歲或70歲以上,依保險公司規定最高【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50萬元、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10萬 (實支實付)】。
2. 依「旅遊定型化契約」中規定,本公司有告知旅客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之義務。因此,為了確保您的權益及避免出國旅遊可能產生的風險,特別提醒及建議您,可視需要購買旅遊平安保險及旅遊不便險。
『電話』
人在台灣,打電話到歐洲,台灣國際冠碼 + 歐洲各國國碼 + 當地區域號碼(不須撥0) + 電話號碼
例如:自台灣打電話到丹麥002 + 45(丹麥國碼) + 區碼(去0) + 電話號碼
人在歐洲,打電話回台灣家中
例如:歐洲國際冠碼 + 台灣國碼 + 台北區域號碼(不須撥0) + 台北家中電話00 + 886 + 2 + 台北家中電話
人在歐洲,打電話回台灣的行動電話
例如:歐洲國際冠碼 + 台灣國碼 + 行動電話(不須撥第一位數字0)00 + 886 + 932......
北歐各國國碼:丹麥45、挪威47、瑞典46、芬蘭358、冰島354『電壓時差』
【時差】
歐洲地區之時差因日光節約時間而有所不同
三月最後一個星期日至九月最後一個星期日:北歐慢台灣6小時(除芬蘭比台灣慢5小時、冰島比台灣慢7小時)
十月至隔年三月:北歐慢台灣7小時(除芬蘭比台灣慢6小時、冰島比台灣慢8小時)
【電壓】
歐洲各國之電壓均為220–240伏特 / 雙圓孔插頭;如行動電話、數位相機或其他電器用品等須於外站充電,請記得攜帶變壓充電器及轉換插頭。
『衣』
.歐洲天氣變化大,建議以方便穿脫的洋蔥式穿法為主。冬季應穿著雪衣、大衣、圍巾、手套、帽子以禦寒,春秋天氣仍涼,須攜帶保暖衣物,夏季則以短袖衣著為主,但早晚溫差大,仍需攜帶薄外套。
若行程前往部份高海拔區域(如瑞士山區),建議攜帶保暖外套。
.歐洲氣候較乾燥,建議您攜帶保濕用品。
.天氣多變,建議您攜帶方便的摺疊式小傘,遮陽、擋雨兩相宜。
.鞋子以舒適好走為主。此外,冬季或夏季山上有些地方會下雪,請攜帶防滑防水的鞋子。
『食』
.中西歐區自來水多可生飲,但因個人體質或習慣不同可能會有不適應情況,可在當地購買礦泉水飲用。
.旅館通常沒有提供熱水瓶,如有需要可自備保溫瓶裝水。
.特殊餐食者(如素食餐或其他飲食禁忌):海外團體餐食之安排,受限當地飲食文化,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建議自行準備乾糧,以備不時之需。
.義大利、法國地區因國家風情及文化較為簡便,通常早餐為麵包、火腿、起士、果汁或茶…等。
.瑞士、德國、奧地利、捷克地區主食以肉為主,餐食變化較少,且口味較重。
『住』
1.歐洲因環保及氣候特性,冬季寒冷時間較長,夏季炎熱時間較短,且夏季日夜溫差大業晚涼爽,因此部分飯店房間僅設置冬天必備之暖氣設備,無冷氣設備,敬請諒解。
2.本行程所指單人房為單人房單人床房型。
3.單人報名者:飯店房型以兩人一室為主。單人報名者,本公司將盡量安排同性別旅客或領隊同房;若指定單人入住,請按房型補足單人房價差,實際價差費用以當團說明公布為準。
4.若旅客有三人房或加床需求時,其費用及房間有無應依璽旅旅遊服務人員告知為主。歐洲地區大多數以雙人房2張單人床為基準房型,一大床部分房型較少,許多飯店都無三人房型。如遇一定要需求三人房型,飯店大多以加折疊床或沙發床為主,室內活動空間會減少;且部分飯店並無法提供加床服務,則需補單人房差,或與其他客人併房住宿,敬請知悉。
5.特殊住宿需求:旅客如需求特殊房型、樓層、非邊間或連通房等,我們將向飯店提出,但無法保證飯店一定提供,最終之情況需於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
6.歐洲部份飯店內浴室熱水為鍋爐式加熱系統,如遇同時段多人同時使用時,易發生熱水供應不足或不均之情況。沐浴前,請先確認熱水供水狀況是否穩定,如遇熱水不熱時,請稍候約30分鐘至60分鐘,待鍋爐重新加熱熱水,勿勉強使用。
7.基於環保及衛生,多數旅館不提供個人衛生用具,如牙膏、牙刷、刮鬍刀及拖鞋等,請務必自行準備。
8.旅客實際入住房型為飯店視當日訂房狀況安排,恕無法保證每位旅客入住房間之相對位置、景觀、樓層、房型、大小、裝潢等皆完全相同,亦有可能安排住宿到無障礙房、邊間、斜屋頂…等房型,敬請理解。
『行』
1.歐洲旅遊均為長程航班,建議可自備頸枕或其他須於機上使用之個人用品。
2.部分行程車程較長,如有需要可另備暈車藥。
3.為便於參訪景點,請穿著輕便、適合走路的鞋子。
4.因歐洲地區對駕駛工作時數較嚴謹,若有因工時而導致行程調整或更換司機之狀況,再請見諒。
領隊/導遊/司機服務費:
每位旅客每日 12 美金 × 全程天數。
例:10 天行程=每人共計 120 美金。
行李小費:
由飯店行李員協助搬運時,建議每件行李 1–2 美金。
房間清潔小費:
建議每房每日留置 1–2 美金,以表達對清潔服務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