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行程順序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候、交通、航班、船舶等)影響,而有飯店、景點、餐食順序上之調動,本公司擁有變更或調整行程之權利。 歐洲當地節慶與展覽眾多,若遇商展或節慶期間,本公司擁有變更或調整行程之權利,亦將會以同等級替代飯店住宿,敬請注意。 本行程的景點與餐食照片僅提供情境參考,實際景色與餐食會隨時節、拍攝角度而有所不同,敬請見諒。
作業說明:
20人成團。 訂金每人35000元。 歐洲申根免簽。 外國護照需+3000。 團體機票(含燃油附加稅),一經開票後,均無退票價值,此點基於航空公司之規定,敬請見諒。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航空公司變動航班時間/景區臨時關閉等,造成團體在行進時,行程先後順序調整、或更改行程,將盡力忠於原行程精神,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在網路上完成報名動作,只是完成預定手續,並不保證一定有團位,尚需待客服人員確認後方可。 歐洲大部份飯店,無三張床型之三人房,如旅客需求三人同住一房,無法保證所住之房型、及房間大小,且三人房,大部份為雙人房加床(沙發床或行軍床),加床後,非常擁擠,如旅客無法接受,建議勿需求三人同住一房。 歐洲飯店房間,空間較小,部分飯店無法提供三人房,亦無法提供加床服務,如旅客需求三人房、或雙人房加床,需視飯店安排,概無法保證,敬請了解。
簽證說明:
自2011年1月11日起持「中華民國護照」(需有身分證字號之護照,無身分證字號如僑民,則不適用),以觀光名義入境「歐洲申根公約國家」,可適用六個月內停留90天免簽證。 旅客若為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並「非」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歐洲申根公約國家,旅客請於報名參團前,告知您的服務人員,並應自行查明所持護照、所屬國家,入境歐洲之相關簽證規定。 依法律規定,旅客辦理入出境中華民國手續,均應持相同國籍之合法有效護照。 為避免旅客疏於查驗護照、及相關證件,請旅客於行程出發七日前,將護照正本交付本公司,由專人預先檢查、確認,由領隊攜至機場辦理登機手續,亦可簽具護照自帶切結書一份,自負查驗、攜帶之責任。 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出國當天,未攜帶有效護照,無法出發,敬請自負全責。 無護照、護照頁數不足、效期不足(需六個月以上,以入境台灣之日期為基準)、過期者或護照汙損,(包含髒污、封面與內頁分離、局部破裂、蓋有非出入境之印章等) 、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姓名變更等:請詳閱境管局「護照申請須知」或來電洽詢。 特殊身份如者,軍警人員、役男請先申請許可、或加蓋「出境許可章」、雙重國籍、無身份證字號之中華民國護照、境外補發之中華民國護照…等,務請提前與本公司業務聯絡。 台灣為申根免簽國之一,歐洲申根區給予持有,載明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免簽證入境,停留日數合併計算,每6個月內,總計可停留90天。 國人可以免申根簽證方式進入的,歐洲國家、及地區包括,申根會員國25 國,法國、德國、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芬蘭、瑞典、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捷克、匈牙利、希臘、義大利、馬爾他、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冰島、挪威、瑞士。
電壓:220-230V、50HZ
插孔型式:

貨幣:
當地使用歐元,歐元匯率,1歐元約等於=34.32新台幣。(請洽詢相關銀行或網站)。
電話撥打方式:
人在台灣,打電話到歐洲:
台灣國際冠碼+歐洲各國國碼+當地區域號碼(不須撥0)+電話號碼。
(例如:002+39+1+電話號碼)。 人在歐洲,打電話回台灣家中:
歐洲國際冠碼+台灣國碼+區域號碼(不須撥0)+家中電話。
(例如:00+886+2+室內電話號碼)。 人在歐洲,打電話回台灣的行動電話:
歐洲國際冠碼+台灣國碼+行動電話(不須撥第一位數字0)。
(例如:00 + 886 + 932ⅩⅩⅩⅩⅩⅩ)。 歐洲國碼:
英國44/盧森堡352/法國33/比利時32/荷蘭31/德國49/瑞士41/奧地利43/捷克420/匈牙利36/波蘭48/義大利39。
時差:
德國、盧森堡、荷蘭、比利時,與台灣之間的時差:
夏令時間為6小時。慢台灣6小時。
冬令時間為7小時。慢台灣7小時。
當地氣溫:法蘭克福

安全守則:
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測安全。 離開房間時,應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並勿在燈上晾衣物。 勿在床上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請自備盥洗用具及穿著適宜之衣物,為響應環保,部分飯店,無吹風機、洗髮精、香皂、拖鞋、牙刷、牙膏、煮開水壺;建議自備,以備不時之需,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付費電視,飯店內的電視分付費及免費頻道。付費頻道需按房間號碼確認付費,才能使用! 歐洲飯店浴室,洗臉台下方,未設排水口,請小心積水水滑,如淋浴水淹至房間,破壞房間設施,會被飯店要求賠償,敬請特別注意。 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勿單獨入池,以免危險。 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 搭乘快艇請扶緊把手或坐穩,勿任意移動。 搭乘各項交通工具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方向,以免發生危險。 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或雨天地滑,請謹慎小心,嚴防滑倒受傷。 切勿在公共場合露財,購物時,也勿當眾清數鈔票。 遵守領隊宣導,觀光地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安全事項。 重申歐盟加強查緝仿冒品,旅客出入境攜帶、或穿著、或購買仿冒商品,可處四年有期徒刑、及37萬3千歐元罰鍰。 本公司將協助,確認行程內安排之餐飲、旅宿、觀光遊樂、交通運輸、皆遵循旅遊目的地國家防疫管制措施,妥適安排行程。 為避免入境歐洲之通關延誤、及困擾,請各位貴賓拒絕,幫他人攜帶香煙入境歐洲。 其他服務小費,因地區及服務性質不同,可先徵詢領隊或導遊之意見,再決定付小費之多寡。 若有行動不便、慢性疾病、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請主動告知。 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及行程順暢度,並顧及同團其他團員之遊覽權益,行動不便之貴賓,需有二人以上的家人、或友人同行,並經公司評估,方始接受報名。若報名付訂金後,臨時告知,將收取相關必要費用,敬請見諒。 重要提醒:為保障旅客財物安全,請旅客離開遊覽車時,貴重物品,請務必隨身帶下車,盡可能不要將任何物品,置留在車上,更不可將物品放置車上過夜。
※ 更多旅遊醫學相關資訊請查詢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國際旅遊與健康」專區,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國外可撥+886-800-00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