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請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有呼吸道症狀者,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養,避免參加旅遊。
有發燒者(耳溫≧38℃;額溫≧37.5℃)者,直至未使用解熱劑/退燒藥且不再發燒24小時後,才可參加旅遊,如旅遊開始當日未達此標準,應避免參加。
另如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對象,亦應避免參加」。
上述解約退費原則:
出發前,旅客如列入「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對象,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惟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之必要費用,應檢附前揭費用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
出發當日,旅客如有發燒者(耳溫≧38℃;額溫≧37.5℃)者、曾發燒直至未使用解熱劑/退燒藥且不再發燒未達24小時或列入「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對象,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之必要費用,應檢附前揭費用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
旅遊途中:
旅客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症狀,應協助旅客就醫,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之必要費用,應檢附前揭費用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
旅客列入「
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 」對象,旅行社應為旅客安排返回原出發地或經雙方協議之適當地點,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之必要費用,應檢附前揭費用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
有關疫情相關訊息,請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
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查詢。
正確行程內容、順序、班機時間、降落城市以及住宿飯店,請以行前旅遊手冊之行程表或說明會資料為準。
行程及餐食將會視情況(如季節、預約狀況、觀光地區休假及住宿飯店地點)調整。
如有行程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恕無法退費。
為顧及旅客人身安全與相關問題,在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要求。
如有特殊餐食者,請於出發前至少三天(不含假日)告知承辦人員,以便提早為您安排。
國外旅遊因搭乘飛機之飛行航程、行程內容之安排及當地醫療狀況等因素,不同於國內旅遊,敬請旅客斟酌自己及同行親友之身心、健康狀況後,再行報名及付訂。
同團報名旅客可能因私人因素於行程出發之7日前取消參團,故本公司網上所載組團狀態、可售團位等即時資訊,並非代表最終參團人數之依據,敬請諒解。
旅遊期間,敬請旅客隨時注意自身安全並妥善保管財物,以免發生意外或個人財物損失等事宜。
凡舉任何優惠項目均屬限時限量,正確內容、價格及出發日期,以報名當下實際銷售狀況為主,本公司保留活動內容修改、解釋及終止之權利。
行程提醒:
成團人數必須達到16人以上,方可成團。本行程最低出團為16人以上(含),最多為40人以下(含),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開票後不可更改姓名或拼音。
包機團體機位報名付訂後,如取消則不退還訂金。
旅遊相關防疫規範,依出發當日至回程當日旅遊地區當地與本國政府之最新入出境防疫規範為主。
本團體旅遊必須團進團出,不可延回、亦不可全程脫隊(如行程有全日迪士尼/環球影城等樂園行程除外),如有行程因個人因素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恕無法退費。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改選購團體自由行或航空公司套裝自由行。
給予服務人員小費是全世界通行的社會習慣之一,在國外旅行大多有付小費的習慣,是一種風度的表現。領隊、導遊、司機小費建議:每日合計300元(台幣)×天數。
本公司將依正式取得飯店之結果,綜合當地實際交通等情況、調整安排旅遊行程、飯店入住之先後順序或旅遊路線,敬請以行前說明資料之行程表為準。
若遇大風雪、火山、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情況,本公司將以安全順利為優先考量下,變更相關行程。
旅客身分須知:
【年滿70歲以上旅客】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團員之旅遊權益,本行程恕無法接受年滿70歲以上旅客,無同行家人或友人同伴之單獨報名,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嬰幼兒同行】可能無法妥適兼顧,所以煩請貴賓於報名時,多方考量帶嬰幼兒同行可能產生的不便,以避免造成您的不悅與困擾。
【未滿18歲之旅客】且未透過法定代理人一同報名參加旅遊行程者:須將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提供給法定代理人簽名,報名始為有效。
【役男】須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出境許可。(役男是指年滿十九歲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
現役軍人應向服役(勤)單位申請出境核准後,始得出國。
旅客若具國家安全之人員身分,自行先經服務機關核准,始得出國。
【雙重國籍】務必攜帶符合出入境本國籍及前往國家之規定的護照。
【外籍人士】外籍旅客敬請自行備妥回程「離台」之機票航班等相關資料。本行程所訂定之飯店費用皆以持「台灣護照」旅客為報價,若您是外籍人士或持外國護照參團請洽業務確認加價費用。並請持外國護照之旅客,進入日本是否需要辦理日本簽證,如有需要請參考日本交流協會網站。
【懷孕旅客】需主動告知懷孕週數及胎數,並隨身攜帶醫師開立註明預產期診斷證明文件,懷孕27週以上(各家航空公司規定週數略有不同,請旅客依照參加的行程所搭乘的航空公司規定)之旅客,需於3個工作天完成申請,備妥「適航申請書」、「診斷書」,經由航空公司醫務部門審核,同意適航後方可搭機。
航空公司不接受懷孕36週以上單胞胎及懷孕32週以上多胞胎孕婦搭機(各航空公司規定略有不同)。若因旅客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導致航空公司航程受影響,因而產生之成本,航空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餐食須知:
團體行程餐食皆為團體使用安排,如因個人因素需求特殊餐食為僅可依宗教或健康因素,如『不食牛肉』、『不食未煮熟之生食』、『素食』等進行需求,本公司將會盡力處理,但因國情不同,如無法達到要求,敬請事先理解與見諒。
日本的素食者大多可食用蔥、薑、蒜、蛋、奶等食材,與台灣素食習慣完全不同,日本提供全素客人的菜色會多數以蔬菜、豆腐、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類主食,敬請了解。
海外團體特殊餐食〈例如素食〉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建議自行準備罐頭或泡麵、素鬆、香積飯等,以備不時之需。
旅宿須知【房型說明】:
一位大人帶一位小朋友參團時,小朋友必須為佔床。
最新飯店規定小孩6歲以上皆需佔床視同大人價,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單人報名,需補單人房差額,將提供標準單人房;溫泉飯店原則上不接受單人房。上述單人房報價依飯店而有所不同,依實際預定狀況為準(若單人報名請洽業務諮詢單人房加價費用)。
日本的團體房無法指定房型,如有特別要求一大床或三人房或相通房等房型需求,本公司會盡全力跟飯店爭取,但無法保證。如飯店無法提供特殊房型時,將提供一般的雙人房(兩張單人床),而三人房則以提供雙人房加床方式辦理(加床時將提供:行軍床、沙發床或特製床,有可能比正常的床再小一點,敬請理解。);如可加床房型滿房將需分出一人與同團同性團員配房,或建議分配為雙人房加單人房,敬請理解。
住宿特殊需求:如需求特殊房型、樓層、非邊間或連通房等,我們將向飯店提出,但因每間飯店規格不一致性故無法保證,最終之情況需於辦理入住時始得確認。
旅宿須知【住宿酒店】:
日本酒店無等級、星級的區分,行程內所載之酒店若於第三方網站標示等級、星級時,多為旅遊市場主觀之認定,並參考國內外數個訂房網站內相同酒店之評鑑後所給予的綜合分級。各訂房網站對同一飯店之評量標準及條件皆不同,無法以任一單一網站網頁所載該酒店之等級、星等做為結果認定,敬請瞭解。
各國飯店因公共安全因素,多有禁止於房間內吸菸規定,若因個人行為而產生罰鍰,則個人須自行負擔。
出入境須知【護照效期】
請確認護照有效期限,需有於本行程回國日起算6個月以上之效期。
雙重國籍者進出中華民國國境,須使用同一本護照進、出國境。
申請人所提出的入境目的與從事的活動需一致,且須符合日本國的出入國管理及民認定法所規定的短期停留之停留資格及停留期間。
申請人不曾違反入管法第五條第一項各號之相關法令而被判刑者(因逾期居留日本被強制遣返而尚未經一定期間者、違反相關法令被處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是曾入監服刑等者有以上拒絕入境相關事由而被日本強制驅離過者) 。
若有曾因判刑一年以上且入監服刑者,建議攜帶護照及判決書,親洽日本交流協會簽證室,再確認是否能給予入境日本。
交通須知【航班行李注意事項】【巴士規定】
每位旅客可享有免費托運行李來回1件23公斤及免費手提機上行李7公斤。 若超過規定額度,旅客需依航空公司規定額外自付加收費用。(隨身行李尺寸體積不可超過54公分+38 公分+23公分、實際仍請依航空公司公告為準)
團體座位由航空公司安排,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也無法確認座位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敬請參團貴賓諒解!
遊覽行程全部採用日本政府合法營業綠牌車,保障您旅遊的安全。
日本國土交通省於平成 24年(2012年6月27日)發文至日本全國各省市地方遊覽車公司,為防止遊覽車司機過勞駕駛緊急因應對策,規定遊覽巴士司機每天行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以車庫實際發車時間為基準至回抵車庫時間)
相關連結如下:
日本國土交通省 ;〈
公文內容 〉
其他須知【日本網購特別注意事項】【協尋遺失物】
請欲日本網購的旅客留意以下來自飯店的訊息:訂購前請務必自行與飯店確認是否有代收商品的服務, 飯店同意後再進行網路下單訂購商品,訂購完成後確實告知將寄往飯店之商品件數以及預計寄達日期、收件人中英文姓名(物品必須為入住前或住房期間寄達,退房後將逕行退件)。
由於網路購物本有風險存在,旅客與網購業者及飯店間之聯繫,因旅行社及隨團導遊僅提供旅遊相關服務,恕不負責旅客網購相關聯繫溝通處理及業務,如有發生貨品短少、 遺失等狀況請旅客自行承擔風險,敬請了解。
如於日本旅遊過程中有遺失物情事發生,請務必跟領隊填報遺失物申報書並盡可能詳述遺失物發生之時間、地點及外觀等訊息以利協尋,並於遺失物尋獲送回台後,由業務窗口轉交時收取「新台幣700元/每件」的聯繫作業處理費用。
註1:以上處理費用限長寬高加總30cm內及重量1公斤內之物品,超過上述限制將另外報價。
註2:遺失物如為不可開啟、開封並可接觸及目視確認之物品,因有跨國運送上內容物不明確之法律責任,將不處理物流作業,敬請了解。
註3:如有關稅產生將另外報價。
註4:協尋及物流作業服務依實際作業時間無法掌握,敬請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