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口的抵達、啟航時間均為參考訊息,具體信息以遊輪實際行程為主。
★ 遊輪相關設施開放及營運時間,皆以日報為準。
★ 如原定岸上觀光活動因額滿或其他因素無法成行,將由安排同等性質或內容相近的替代行程,敬請理解與配合。
★ 本行程交通、住宿、及旅遊點儘量忠於原行程。若遇特殊情況如船、交通阻塞、觀光景點休假、住宿飯店調整或因季節的交替及飯店確認的關係,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所影響時,行程順序會稍作調整或互換觀光景點,行程安排將以當地為主,敬請見諒。
★ 所有旅遊內容、行程、班機、飯店以行前說明會資料為依據。
★ 住宿飯店以說明會資料安排為確認優先,如遇連續假期.旺季(如農曆過年,節慶等等)或飯店滿房則以同等級飯店確認之,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艙房說明】
★ 售價兩人一室 每人艙房費用。
★ 嬰兒需佔床。
★ 單人入住須補齊單房差。
【費用包含】
★ 行程所列國際團體經濟艙來回機票、陸地住宿。
★ 含遊輪燃油費、靠港稅。
★ 遊輪艙房住宿、免付費餐廳、各項免付費娛樂活動、免付費活動設施、免付費表演 (遊輪設施及活動依登船後遊輪日報表列項目為準)。
★美國ESTA (免辦理者,可扣1,200/人)。
★全程領隊及司機小費。
★旅責險 【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50萬、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20萬(實支實付)】。
【費用不包含】
★ 不含郵輪付費餐廳、付費娛樂活動、付費設施及郵輪各項需旅客自費等項目。
★ 不含郵輪艙房服務費 (USD/每人每晚) ,收費如下所示:
- 非套房客人服務費標準:USD$17 / 每人每晚 。
- 郵輪艙房服務費依郵輪公司公告為準,費用將自旅客的船上消費帳戶計算並由郵輪公司於船上收取。
★ 不含個人性消費、前述未提及之費用及第9日午餐。
★ 進出飯店之行李搬運服務費用。
【注意事項】
1. 當您繳付訂金後,請簽立【郵輪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並經本公司業務專員回覆船艙均已訂妥無誤後,若您因故變更或取消,本公司將依照上述合約,收取已實付的費用。
2. 【公主遊輪艙房協議書】因受限於國際郵輪船位預訂時付款條件、取消、變更及退款等規定極為嚴格。
- 甲方繳付訂金予乙方確認其訂位後,若欲取消其郵輪行程,依以下規定收取消費用:
(1) 甲方於行程出發前 90 天前取消者,無取消費用。
(2) 甲方於行程出發前60-89天內取消者,乙方須收取甲方全額船艙費用之 20%為取消費用。
(3) 甲方於行程出發前29~59 天內取消者,乙方須收取甲方全額船艙費用之 50%為取消費用。
(4) 甲方於行程出發前 15~28 天內取消者,乙方須收取甲方全額船艙費用之 75%為取消費用。
(5) 甲方於行程出發前14 天內取消者,乙方須收取甲方全額船艙費用之 100%為取消費用。
(6) 因旅客取消行程而產生其他必要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單人房差或岸上觀光取消成本,均須由取消行程之旅客承擔。
- 甲方若已訂位欲變更或取消,應以書面標示日期、內容,正式通知乙方,方為有效,以電話或口頭告知者無效。若遇到本國及國外之例假日,應提前通知乙方作業,以符合國際郵輪公司日期計算之規定。
3. 本行程不收取護照及其他證件正本,請旅客務必檢查護照狀況,並請告知一同出發旅客出發時務必自行攜帶辦理登船手續。
4. 根據【郵輪航行合約書條款】,郵輪公司基於環境之不可抗拒因素或基於旅客安全考量,可於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對行程中登船、抵/離港時間及停泊港口,做出必要的變更。若有上述的情況發生,郵輪公司及本公司不負任何退款和賠償責任。
5. 根據郵輪公司的規定:『禁止在行程中懷孕滿24周的婦女及未滿6個月之嬰兒登船』。
6. 郵輪旅遊行程中,每天郵輪的開航時間都是準時的,且郵輪是不等人的,故旅客如果在返船時間未能準時到達,之後旅客所衍生的所有費用(交通費、住宿費...等)請旅客自行負擔。
7. 在郵輪上,艙房內禁止使用所有非郵輪公司提供的電器用品,故如需要冷/熱開水,請自備容器,可前往郵輪上的自助餐廳取用。
8. 在郵輪旅遊時,適時給予服務人員些許小費,是一種國際禮儀,亦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
9. 役男相關出入境規定均依政府機構或現行法令規範辦理。
10. 應攜帶有效護照,方可辦理登船手續。
11. 美國ESTA電子旅遊許可規定
2016年01月21日起免簽證計畫(VWP)增強安全措施相關規定: 倘有以下任一情況不適用ESTA免簽範圍,不得以ESTA免簽方式進入美國,請逕向美國在台協會申辦簽證入境或主動與其聯繫洽詢:•曾於2011年3月1日以後前往古巴(2021年1月12日新增)、伊朗、伊拉克、利比亞、北韓(2019年8月新增)、索馬利亞、蘇丹、敘利亞、葉門。•具有伊朗、伊拉克、北韓(2019年8月新增)、蘇丹及敘利亞、古巴(2021年1月12日新增)國之雙重國籍者。•上述不適用ESTA免簽證範圍之旅客中,若有豁免Exception或免除適用Waiver情形者,可透過ESTA提出申請豁免Exception及免除適用Waiver,經個案審核,續用ESTA免簽入境美國。
**根據目前規定,旅客搭乘郵輪且「登船與離船皆於美國港口」,入境墨西哥觀光時可免辦墨西哥簽證。最終是否需申辦簽證,仍需依
墨西哥外交部與移民單位最新公告為準。若遇政策異動,請依官方最新規定辦理,敬請見諒。
**提醒:不同航程、國籍或行程安排規定可能不同,請務必於出發前再次確認最新簽證與入境政策,以確保順利登船與入境。
12. 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30人以上(含);出發前四十天如未達基本成團人數,可改其它出發日期或退還已付訂金。
【開票規定】
.旅客需於繳付訂金時一併提供正確名單及分房;包含:同護照上之正確中文及英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護照效期及號碼(有效期限6個月以上)。
.每間分房皆需至少一位年滿21歲之旅客。
.旅客為雙重國籍身份時(持一國以上護照),郵輪名單必須為登船所用該本護照之姓名;雙重國籍旅客請攜帶二本護照。
.根據郵輪公司的規定:預訂船艙需要使用同護照上之正確英文姓名,一經訂位完成後,每間艙房不可以更改旅客名字。如欲更名,視同重新訂房,旅客將須負擔新訂艙房的費用以及原艙房之取消費用。請各位貴賓在報名繳訂金的時候,請一併繳交正確的護照影本。
簽證:◆◆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ESTA)資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