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程為聯營團體,出團名稱為【美麗星世界】。
◎ 成團人數
本行程為15人以上(含),最多為43人以下(含)成團,機位數不代表成團人數,請旅客於報名時注意此資訊(全程指派專業領隊隨行)。
✦因本行程為團體旅遊,為確保全團旅遊品質及其他旅客的權益與安全,若您有行動不便的情況(如坐輪椅、拄拐杖或其他行走困難的情形),則請勿報名此團體旅遊。若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報名,經本公司發現後,本公司仍有權取消您的參團資格,並要求您賠償因取消所生之費用。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符合下列狀況之貴賓,請務必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業務人員,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建議及安排。若在出發前臨時提出需求,將可能依照遊輪取消或異動規則收取必要費用。
未滿18歲,且未與法定代理人一同報名參加旅遊行程者:須將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提供給法定代理人簽名,報名始為有效。但未滿21歲以下,不可單獨參加任何航程;且每間艙房皆須有滿21歲以上之成人。
年滿70歲或行動不便之貴賓,且無親友陪同者
孕婦:懷孕旅客需主動告知懷孕週數及胎數,並隨身攜帶醫師開立註明預產期診斷證明文件,若於航程結束前就會進入第24週懷孕期的孕婦,公主遊輪將拒絕登船。請務必於報名時告知,若因旅客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導致航程受影響,因而產生之成本,船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另各家航空公司規定週數略有不同,請旅客依照參加的行程所搭乘的航空公司規定)之旅客,需備妥「適航申請書」、「診斷書」,經由航空公司醫務部門審核,同意適航後方可搭機。航空公司不接受懷孕36週以上單胞胎及懷孕32週以上多胞胎孕婦搭機(各航空公司規定略有不同)。若因旅客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導致航空公司航程受影響,因而產生之成本,航空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攜嬰幼兒同行者:團體旅遊需多方顧及全體旅客,時間安排也需相互配合,故若有嬰幼兒同行時,可能無法妥適兼顧,所以請貴賓於報名時,多方考量帶嬰幼兒同行可能產生的不便,以避免造成您的不悅與困擾。
註:遊輪公司規定,以登船日為基準,嬰兒於須滿六個月以上才可獲准登船。
註:中華航空提醒,因受飛行考量及法規限制,CI/AE每航班及艙等有可收受嬰兒數量上限,報名時請先向業務詢問,並提供父或母以及嬰兒姓名年齡,待中華航空確認後,方算報名成功。
特殊餐食者(如素食餐):因各地風俗民情不同,國外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蔥、薑、蒜、蛋、奶等,除華僑開設的中華料理餐廳外,多數僅能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故敬告素食貴賓,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故建議素食貴賓能多多見諒並自行準備素食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 費用包含
1. 行程中所列之來回經濟艙機票、稅金、保險、交通(遊覽車)、景點門票及住宿。
2. 遊輪艙房為(兩人一室)內艙,如需換購其他房型(豪華陽台艙或套房...等),請洽承辦人員。
3. 為旅客投保履約責任險250萬元|醫療20萬元。
◎ 費用未含
1. 全程司機、領隊(導遊)之服務小費,每天建議US$12/每人。
2. 行李小費、飯店房間小費:每位貴賓/每房1元(美金)。
3. 遊輪服務費:
●內艙、海景外艙、陽台艙:每位貴賓/每晚美金 16元
●遊輪上旅客自由選購項目(含飲料套裝、飲品、餐廳、特色餐廳、私人團體活動、以及其他未包含在遊輪船票費用裡,供賓客自由選擇的產品、服務或設施)之購物金額,將額外收取17%-18%不可退款的服務費。
將列於遊輪船帳項目內。(最終給付金額請依登船後船公司公告為主)
●遊輪上旅客自由選購項目(含飲料套裝、飲品、餐廳、特色餐廳、私人團體活動、以及其他未包含在遊輪船票費用裡,供賓客自由選擇的產品、服務或設施)之購物金額,將額外收取17%-18%不可退款的服務費。
4. 所需申辦之美國電子旅遊許可ESTA,請確認持有中華民國新版晶片護照,效期六個月以上。
*團費不含美簽ESTA代辦費用$1650,需額外支付。
* 任何國家之旅遊許可或簽證申請,本公司僅作代為辦理程序,審核通過與否取決於該國官方授權單位及申請人個人紀錄,本公司無權干涉並免付責任。敬請有需要代辦之參團貴賓,於團體出發前60天~30天前繳交相關正確資料,以利代辦程序作業(若ETA或ESTA申辦時程因該國官方原因耽誤,本公司最遲將於預計出發該國14天~7天前通知)。
* 請注意:即使已獲得許可核准,請務必在出國前,再次線上確認ETA或ESTA許可狀態有無變動。
* 倘有以下任一情況不適用ESTA免簽範圍,不得以ESTA免簽方式進入美國,請逕向美國在台協會申辦簽證入境或主動與本公司聯繫洽詢:曾於2011年3月1日以後前往古巴、伊朗、伊拉克、利比亞、北韓、索馬利亞、蘇丹、敘利亞、或葉門。或具有伊朗、伊拉克、北韓、蘇丹及敘利亞5國之雙重國籍者。
◎ 墨西哥
乘坐遊輪前往墨西哥沿岸港口進行休閒旅遊,無需辦理墨西哥簽證,惟旅客務必攜帶有效護照(抵達港口日起算尚有效期六個月以上。)
持非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並自行辦理相關簽證,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 住宿需知
本公司對同等級之飯店入住選擇有最終決定之權利。
1. 單人報名者:飯店及艙房房型以兩人一室為主。單人報名者,本公司將盡量安排同性別旅客或領隊同房;若指定單人入住,請按房型補足單人房價差,實際價差費用以當團說明公布為準。
2. 三人同房者:團體飯店房型皆以雙人房為主(2張雙人標準床),每房入住人數為2人,請配合以二人一室為分房。旅客若仍需三人同房,本公司將以雙人房方式安排,並不退任何費用。
註:美洲地區因消防法規定,大多數房型依法不得加床。遊輪艙房三人房型數量有限,請有需要請及早提出需求,以免艙房向隅。
3. 特殊住宿需求:旅客如需求特殊房型、樓層、非邊間或連通房等,我們將向飯店及遊輪公司提出,但無法保證飯店及遊輪公司一定提供,最終之情況需於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
重要提醒:美洲地區現行法規規定室內全面禁煙。入住飯店時,請勿在飯店房間內(包括陽台在內)及室內場所吸煙。美洲地區法規對室內吸煙的罰款嚴重,各家飯店對房間內及室內吸煙者之罰金規定不同,最低金額350美金起,請旅客特別注意!
4.本行程為團體旅遊,誠請各位貴賓遵守團體集合時間。
5.本行程不接受湊票;為顧及旅客之人身安全,恕無法接受旅遊期間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斟酌報名或選購套裝自由行。
6.為因應國際油價不斷攀⾼,航空公司為反映成本,須隨票增收燃油附加費,該費⽤會隨國際油價⽽有所調整。機票於有效期限內,航空公司調整全額客運票價並經民航主管機關備查者,旅客須補足調整前後機票票面價之差額。
7.為維護旅遊品質及貴賓權益,在不變更行程內容前提下,將會綜合當地實際食、宿、交通等情況,為貴賓們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順序,實際安排依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旅遊期間若遇塞車、天災、航班或船班延誤等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將以行程安全順暢為考量,斟酌調整餐食及旅遊行程,請貴賓們諒解。
◎ 餐飲需知
1. 所安排之西式/美式料理多為三道式,而中式合菜為七菜一湯含茶水。
2. 特殊餐食需求者,如素食或機上兒童餐者,煩請在報名時即告知承辦人員(最遲於出發前21天),以利為您妥當處理。
3. 各地風俗民情不同,外地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食用蔥、薑、蒜、蛋、奶甚至是魚...等,中式合菜餐廳大多以蔬菜、豆腐等食材為主要料理;而他式餐廳(日式或西式)則以麵類為主,無法像在台灣如此豐富多變,故建議有素食需求之貴賓,可另自行準備常用罐頭或泡麵,以備不時之需。
◎ 遊輪需知
1. 凡參加國際遊輪旅遊商品者,必須簽訂郵輪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甲乙雙方關於本旅遊之權利義務,依契約條款之約定定之。
國際遊輪船位預訂時付款條件、取消、變更及退款等規定極為嚴格,於報名付訂時需簽署,並詳讀合約另附上之嘉年華遊輪旅遊附件】
2. 經甲、乙雙方同意(或連同乙方副署),定型化契約之附件二、三、四,統整為一份附件並詳列內容。
3. 遊輪行程之訂位變更、取消及罰則:
甲方繳付訂金予乙方確認其訂位後,若欲取消其遊輪行程,應依以下列標準賠償乙方,若不足支付乙方實際所產生之費用,甲方應補足差額:
(1)甲方於出發前95天以上取消者,乙方將沒收甲方訂金為取消費用。
(2)甲方於出發前94天~65天以上取消者,乙方將沒收甲方全額團費之20%為取消費用。
(3)甲方於出發前64天~35天以上取消者,乙方將沒收甲方全額團費之50%為取消費用。
(4)甲方於出發前34天~20天以上取消者,乙方將沒收甲方全額團費之75%為取消費用。
(5)甲方於出發前19天(含)取消者,乙方將沒收甲方全額團費為取消費用。
依上述方式計算取消費用時,若需收取取消費用金額低於全額訂金時,甲方取消費用仍以全額訂金計。
** 若艙房類別特殊(如特定促銷活動),或航程為世界環球航線,相關規定依照船公司公告為主。
.第三至四人(指定同房之第三至四位)訂金支付比照(二人一室)規定,若屬後期加入者,請於出發前90天需求,確認訂房後,其第三至四人之訂房變更、取消罰則,則依以上規定辦理之。
.甲方若已訂位欲變更或取消,應以書面標示日期、內容,正式通知乙方,方為有效,以電話或口頭告知者無效。若遇例假日,應提前通知乙方作業,以符合國際遊輪公司日期計算之規定。
4. 甲方需於繳付訂金時,提供乙方正確艙房名單(有效清晰之護照影本或電子檔)及分房。
5. 旅行業者通知名單登錄至遊輪公司後,無法變更更名作業,更名視為取消。
6. 遊輪公司基於環境之不可抗力因素或基於旅客安全考量,可於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對行程中登船、抵港/離港時間及停泊港口,做出必要的變更。若有上述的情況發生,遊輪公司及乙方不負任何退款和賠償責任。
7.旅客為雙重國籍身份時(持一國以上護照),遊輪名單必須為登船所用該本護照之姓名。
8.旅客需委託旅行業者辦理簽證者,需於期限內提供相關辦理資料,如逾期提供或不及辦理,而造成旅客無法順利登船,其相關責任旅客須自行負責。
9.甲方如有岸上觀光行程不參加者(包含延遲上岸及未上岸),視為自動放棄,恕無法退費。為顧及旅客人身安全與相關問題,岸上觀光行程中如因個人因素離隊者,應對個人的行為負責。而未參加之行程(含車費、餐飲、門票、小費等相關費用),則視為自動放棄,不得要求乙方退費或補償。
◎ 航班行李
1.請於班機起飛前3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2.領隊或送機人員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協助完成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
3.託運行李之規定,超件超重皆需另外加收費用。(費用以各家航空公司機場規定計價為主)。
跨洋段經濟客艙行李托運相關資訊:
每人可免費託運行李兩件,兩件行李併量之三邊總和不超過269公分。每一件託運行李重量不超過23公斤,且三邊總和不超過158公分。
行李超重部份(以機場計價為主):若二件內但重量每件超過23~32公斤內,則需另加收費用。
若於回程時行李超件超重時,則以美金計算。
所有大件行李的正確件數及明細及內有尺寸超大件者,請於出發日期十天前告知,需發電報至機場,以便運送。
特別注意:
美國國內線航空公司均不再免費提供託運行李的服務,但我們團費均已包含第一件行李託運費,但如有在國內線航班需託運第二件行李,則第二件行李托運費必須自行付費(費用以各家航空公司機場規定計價為主)。
進入海關後,請掌握免稅品購物時間,勿耽誤登機。
為確保飛航安全,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於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如個人電子產品有使用電源的需求,請登機前先將設備充滿電量。並請注意,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不得託運,應作為手提行李並妥善放置、避免擠壓或受損。
團體座位由航空公司安排,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也無法確認座位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領隊將盡最大協助,若無法滿足您的需求,敬請參團貴賓諒解!
◆【行程表所列之參考菜單,會因季節、時令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有所調整菜單之權力】
◆【各住宿飯店及參考航班等,皆以本公司行前說明會資料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