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旅遊內容、行程、班機、飯店以行前說明會資料為依據。
2.售價已含兩地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
3.售價不含簽證費用(美國ESAT與加拿大ETA)
3-1 美國ESTA含代辦手續費用NT1500元。凡持有之台灣護照為2008年12月29日當日或以後核發之生物辨識電子護照(晶片護照)並且具備國民身分證(戶籍)號碼,可線上申請ESTA。
★自行申請ESTA之旅客,請於出發前72小時,自行上網申請【旅行授權電子許可ESTA】,並且直接於網上支付美金約$21之相關手續費。手續完成後,請將申請許可證明列印出來,並於出發時隨身攜帶,以便美國海關查證。
3-2 加拿大ETA含代辦手續費用NT 300元。2016年9月29日起,搭機前來加拿大之國人,將必須申請eTA旅行許可,eTA申請址:http://www.cic.gc.ca/english/visit/eta-start.asp。
5.航空公司座位安排:本行程全程使用『團體經濟艙』機票,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也無法事先確認座位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敬請參團貴賓了解。
6.團體房皆以雙人房為主(2張雙人標準床),每房入住人數為2人,請配合以二人一室為分房。單數(單人)報名者若不指定單間,本公司將安排同性旅客或領隊同房。旅客若仍需三人同房,本公司將以雙人房方式安排,並不退任何費用。(美加地區因消防法規定,大多數房型依法不得加床)。飯店房型為兩人一室,若無同行者一同報名參加,本公司得協助安排與當團其它同性別團員或領隊進行分房(但無法保證)。若個人需指定單人入住,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業務人員,並按房型補足單人房價差,實際價差費用,悉以當團說明公布為準。
7. 7-10月美加東岸地區旺季,房間較滿,若遇房間只能提供雙人房一張大床,敬請見諒。
8.旅遊團體大多安排商務型飯店居多,部分早餐為自助式早餐,部分則為大陸式早餐(冷食簡餐為主),且依飯店不同有時安排於宴會廳享用居多,尚祈見諒。
9.提醒您:美加地區現行法規規定室內全面禁煙。入住飯店時,請勿在飯店房間內或室內場所吸煙,美加法規對室內吸煙的罰款嚴重。各家飯店對房間內(室內)吸煙者之罰金規定不同,最低金額200美金(加幣)起。請旅客特別注意。
10.素食說明:因各地風俗民情不盡相同,美加地區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魚、蔥、薑、蒜、蛋、奶等,除行程中的中式料理餐廳外,多數僅能以沙拉、豆腐、素食義大利麵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故敬告素食貴賓,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故建議素食貴賓能多多見諒並自行準備習慣的茹素罐頭食品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11.有特殊餐食或需求者,請最少於出發前七工作天(不含國定假日)通知承辨人員,以便立即為您服務處理,並以實際回覆為準。
12.此行程安排56人座大型巴士,讓您的旅程舒適又安全。(若20人(含)以下則派25-32人座巴士)
13.行程所示之飯店、景點、餐食等圖片為本公司自行拍攝或官方網站提供之檔案,實際情況以現場呈現為準,本公司網站所提供之圖片僅供參考。
14.因應國人赴美加地區大多皆有購買保健食品之需求,然因團體旅遊行程既定,如因行車時間及團體操作允許則斟酌安排入內購買,無法保證必定可進。盼請見諒。
15.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以上(含),最多為48人以下(含),台灣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如遇有不可抗拒情況,本公司保有變更等級飯店,航空公司,飛行班次及交通工具或旅行方式之權利。
16.小費建議:
加拿大
☆參加本行程應付領隊、導遊、司機小費,每人每天美金12元。
☆房間清潔費:每房每天美金/加幣1元,請置於枕頭上。
☆行李服務員上、下大行李之小費:每件行李美金/加幣1元。
美國
☆參加本行程應付領隊、導遊、司機小費,每人每天美金12元
☆房間清潔費:每房每天美金1元,請置於枕頭上。
☆行李服務員上、下大行李之小費:每件行李美金2-5元。 (依區域不同而行李小費不同)
17.楓紅季約為每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惜因近年來全球氣候變化難以捉摸,楓葉轉紅的時間難以掌握,若您所報名的日期未遇到楓紅最佳時段,您仍可欣賞美加東的自然美景。
安全守則: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 1)請於班機起飛前三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 2)領隊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後將護照發還給團員。
( 3)團員領取護照後請一一檢查護照套內之各種簽證是否齊全,若有不齊請通知領隊。
( 4)進入海關後,如購買免稅物品,請把握時間,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
( 5)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 6)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 7)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測安全;勿在燈上晾衣物;勿在床上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 8)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 9)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
(10)搭乘快艇請扶緊把手或坐穩,勿任意移動。
(11)海邊戲水請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12)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
(13)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
(14)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15)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16)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17)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
(18)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19)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20)藥物: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私人習慣性藥物。
(21)錢幣:台灣出境 (A)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B)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 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入境美國 (A)台幣、外幣、旅支、匯票等,總值不得超過美金10,000元,超過者需申報。
入境加拿大(A)台幣、外幣、旅支、匯票等,總值不得超過加幣10,000元,超過者需申報。
(22)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23)民航局配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要求,自2009年2月20日起,將消費性電子產品的備用鋰電池納入規範,備用鋰電池僅能放在手提行李中,且必須符合一百瓦小時以下的規格限制。惡意違規者,最多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款。
(24)提醒您:美加地區現行法規規定室內全面禁煙。入住飯店時,請勿在飯店房間內或室內場所吸煙,美加法規對室內吸煙的罰款嚴重,各家飯店對房間內(室內)吸煙者之罰金規定不同,最低金額200美金(加幣)起。請旅客特別注意。
(25)若有行動不便、慢性疾病、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請主動告知。
(26)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及行程順暢度,並顧及同團其他團員之遊覽權益,行動不便之貴賓,需有同行家人或友人,且須告知行動不便程度並經公司評估,方始接受報名。
(27)自2026年4月8日起,民航局為確保飛航安全,規定每位乘客搭機僅限攜帶2個鋰電池行動電源,且於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行動電源。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出發前留意各航空公司對於行動電源及電子產品之相關攜帶與使用規定。
簽證:◆◆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ESTA)資料 ◆◆
★2016年01月21日起免簽證計畫(VWP)增強安全措施相關規定:
倘有以下任一情況不適用ESTA免簽範圍,不得以ESTA免簽方式進入美國,請逕向美國在台協會申辦簽證入境或主動與其聯繫洽詢:
•曾於2011年3月1日以後前往古巴(2021年1月12日新增)、伊朗、伊拉克、利比亞、北韓(2019年8月新增)、索馬利亞、蘇丹、敘利亞、葉門。
•具有伊朗、伊拉克、北韓(2019年8月新增)、蘇丹及敘利亞、古巴(2021年1月12日新增)國之雙重國籍者。
•上述不適用ESTA免簽證範圍之旅客中,若有豁免Exception或免除適用Waiver情形者,可透過ESTA提出申請豁免Exception及免除適用Waiver,經個案審核,續用ESTA免簽入境美國。
詳細說明請參閱AIT網站免簽證計畫新規定
★持有ESTA旅行許可的旅客,在赴美之前應先到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的網站,查詢其ESTA旅行許可的狀態,網址:esta.cbp.dhs.gov。
★所提供資料登入後將無法更改,如需更改資料視同新辦。
★旅遊許可(ESTA)的有效期通常為兩年,或您的護照不足兩年效期(到您的護照到期日為止),ESTA將在核准申請時會提供ESTA有效日期,在有效日期內可以多次進出美國.但若有以下情況,必需要再重新申請旅遊許可(ESTA) -1.旅客換發新護照、2.更改姓名、3.性別更改、 4.改變國籍、5.之前回答ESTA申請時所給的答案已不再正確
★未滿十八歲的申請人若要和不具監護權的父母,親戚或朋友同行赴美,過海關時.請帶著由小孩法定監護人書寫同意該行程的英文信函(建議帶著英文版的關係文件證明)
★VWP允許38個參與國符合資格之旅客,無須申請美簽即可前往美國洽商或觀光(B簽證之旅行目的)並可停留達90天。惟停留天數不得延長,VWP旅客在美期間亦不得改變其身分,例如變更為學生簽證。若符合VWP資格之旅客希望申請美簽,亦可選擇申辦旅客欲以VWP入境美國,須先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授權許可,並於旅行前滿足所有相關資格條件。
★台灣申請人若滿足下列條件即可適用VWP入境美國:
• 旅客持有之台灣護照為2008年12月29日當日或以後核發之生物辨識電子護照(晶片護照)且具備國民身分證(戶籍)號碼。
• 旅客入境美國係為洽商或觀光(B簽證之旅遊目的)且停留不超過90日。
• 旅客已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以VWP入境之授權許可。
• 倘以飛機或船舶入境,須為核准之運輸業者(檢視核准之運輸業者名單),並且有前往他國目的地之回程票。
• 旅客具備足夠資金供在美期間支出。VWP國家之國民必須符合上述資格條件,方能在無美簽下入境美國。因此,VWP國家的部份旅客可能無法適用免簽證計劃。
★赴美目的非B1/B2簽證所允許的洽商或觀光,包括:
• 欲在美國工作者(無論有給職或無給職),包括新聞與媒體工作者、寄宿幫傭、實習生、音樂家、以及其他特定職種。
• 欲在美國求學(F簽證)或參加交換訪客計劃者(J簽證)。
• 須過境/空勤或航海組員簽證者(C1/D),如海員或空服員。
• 以私家飛機或私人遊艇入境美國者。
• 欲在美洽商或觀光超過90日者。
• 曾被拒絕ESTA授權許可,或有其他違反移民法事項者。
旅客不適用VWP,而必須申請非移民簽證
★ESTA授權遭拒,需繳交手續費700元。
★ESTA Q&A詳細問題說明,請見網站:
https://esta.cbp.dhs.gov/faq?lang=en
★旅客以VWP入境,又到加拿大、墨西哥或鄰近島嶼做短暫旅行,一般都可再以VWP入境美國,惟可停留天數須扣除之前在美停留天數。
★目前並沒有需要ESTA許可才能在陸地邊境入境關口進入美國的要求。作為透過陸地進入美國的入境過程的一部分,必須填寫I-94W表並支付6美元的手續費。另外溫哥華和維多利亞和華盛頓州之間的渡輪旅行被視為陸地邊界關口,VWP公民不需要ESTA。
★如需更多細節,請參考國土安全部海關暨邊境保衛局CBP網站。http://www.cbp.gov/travel/international-visitors/visa-waiver-program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1號 簽證組5樓**
電 話:(02)8723-3000 傳 真:(02)8723-3592
**重要**加拿大電子旅行證 eTA 簽證準被資料聯結如下:
https://www.liontravel.com/webvisa/webvsse02.aspx?sVscountry=CA&sVSseq=50
**凡持有台灣外交部核發之台灣普通護照的民眾 (a) 護照內註明(身分證統一編號), (b) 其發照機關為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只要不是前往加拿大工作,都可享有 入境加拿大最長 6 個月的免簽證待遇。
★針對以免簽方式進入加拿大國境者,於2015年8月1日起可線上申請加拿大eTA電子旅行證,
於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3月14日為宣導試辦期,尚未強制辦理。
★加簽公告囉★以乘搭飛機入境加拿大免簽證者須持有ETA措施緩衝期間延後至2016年9月29日實施★
★2016年9月29日起,搭機前來加拿大之國人,將必須申請eTA旅行許可。
eTA申請網址 http://www.cic.gc.ca/english/visit/eta-start.asp
eTA資訊網站 http://www.cic.gc.ca/english/visit/eta.asp
查詢是否需要申請eTA網站 http://www.cic.gc.ca/english/visit/visas.asp
●護照相關須知●
1. 護照不得有汙(破)損、缺頁、擅自增刪、塗改、加蓋圖戳、或擅貼貼紙。
2. 護照效期須至少有「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之效期。
3. 特殊身份(例:軍警人員、役男...等)及出國須申請許可之職業,出國前請務必經相關單位申請「出境許可」並於出國當日攜帶相關文件備查。
4. 所持有之中華民國身分證登載內容已變更者(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受管制入出境身分等),而與原有護照登載內容不同時,或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時,皆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5. 所持護照如曾向警政單位申報遺失備案者,則原護照已無效,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6. 雙重國籍或非中華民國國籍者:關於護照、簽證相關規定之說明,均係針對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持非中華民國護照者,請先自行辦理並查明所持護照入境「旅遊地」及再次入境台灣之簽證及相關規定;如您具備前述情況者,請於報名時即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前述資訊。
7. 役男為年滿十九歲之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三十六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當兵者,出國須申請備查許可,可於出國前一個月內,於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申請出國備查許可。
電話:人在台灣,打電話到美加
台灣國際冠碼+美加國碼+當地區域號碼+電話號碼
002 +1 + 當地區域號碼+電話號碼
人在美加,打電話回台北家中
美加國際冠碼+台灣國碼+台北區域號碼+台北家中電話
011+ 886 + 2 +台北家中電話
人在美加,打電話回台灣的行動電話
美加國際冠碼+台灣國碼+行動電話0以後的號碼
011+ 886 + 932.......(0932....不撥0)
電壓時差:一.電壓:
美國與台灣相同,都是110伏特之兩孔扁插頭,台灣之電器均可使用
脫隊規定:『長榮航空公司』
一. 加購高鐵請業務 在OP開完票後要國際線票號自行前往高鐵網站訂票 。
二. 航空公司座位安排:
1. 本行程全程使用《團體經濟艙》機票,團體座位由航空公司安排,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敬請參團貴賓諒解!
2. 旅客如有特殊座位需求(如靠窗、靠走道、同行者相鄰等),長榮有提供團體旅客於【機票開立後至班機起飛前48小時】付費選位,請於訂購時告知您的業務人員,業務人員會於開票後提供旅客電子機票號碼,旅客即可自行至官網進行付費選位。惟請旅客加價選位後,務必告知業務人員予以備註。
長榮官網付費選位網址 https://reurl.cc/qp1AO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