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旅遊內容、行程、班機、飯店以行前說明會資料為依據。
2.售價已含兩地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
3.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其它團員旅遊權益,凡年滿70歲以上或行動不便之貴賓,必須有家人或友人同行,方可報名,不便之處,尚請見諒。
4.團體房皆以雙人房為主(2張雙人標準床),每房入住人數為 2人,請配合以二人一室為分房。單數(單人)報名者若不指定單間,本公司將安排同性旅客或導遊同房。(美加地區因消防法規定,依法房間不得加床)
5.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5人以上(含),最多為 48人以下(含),本公司將派持有合格領隊執照之領隊全程隨團服務。
6.此行程建議小費每人$12美金,8天行程共$96美金。
7.提醒您:美加地區現行法規規定室內全面禁煙。入住飯店時,請勿在飯店房間內或室內場所吸煙,美加法規對室內吸煙的罰款嚴重,各家飯店對房間內(室內)吸煙者之罰金規定不同,最低金額200美金(加幣)起。請旅客特別注意
8. 航空公司座位安排:本行程全程使用『團體經濟艙』機票,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敬請參團貴賓了解。
9. 素食:國外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蔥、薑、蒜、蛋、奶等,多數餐廳僅能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故提醒素食貴賓,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故建議素食貴賓能多多見諒並自行準備素食配料,以備不時之需。
★當地資訊
A. 安克拉治時間比台灣慢17小時。
B. 遊覽車、旅館、餐廳、商店皆有暖氣供應。
C. 照相器材建議:相機選擇感光靈敏的機種,具AB快門、快門線、角度越廣越好,70-100也可以選用魚眼。曝光時間越短越好,光圈建議1.4/2.8或以下。
D. 感光度建議使用400、曝光時間10–15秒,以星星不變形為原則、腳架請選用重型穩固腳架以防風、請注意電池與機身保暖以免當機。
P.S.數位相機的優點是可以現拍現看,傳統相機粒子較細也是很重要的!!
出入境備註:
1、出入境台灣時攜帶外幣等值不得超過美金USD10,000元及新台幣NTD100,000元(如超過等值之幣額,包括:新台幣現金、美金現金、旅行支票、私人支票....等均要申報)。如未申報超過之部份予以沒收(入)。
◎加拿大海關入境新規定:自即日起入境加拿大海關攜帶之外幣現金及旅支,全部相加不得超過加幣10,000元(所有攜帶的外幣現金如:台幣、美金、美金或加幣的旅支..等,會全部換算成加幣的幣值予以計算)。如旅客攜帶超過等值加幣一萬元者,應於入境時向海關申報;入境時未經申報,其超過的部分予已沒收(入)。
2、護照、機票、出入境證及貴重物品請妥加保管。
◎護照效期須滿六個月以上以及最少要有兩頁的空白簽證頁。
◎自2009年01月12日起,進入美國持有免簽證護照之貴賓,必需在前往美國72小時前於「旅行許可電子系統」(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ESTA)https://esta.cbp.dhs.gov,取得一份核准的旅行許可證,並列印後隨身攜帶前往美國。
◎持外國護照出入境台灣之旅客,請自行確認及辦妥出入境台灣的簽證。
3、若有需求機上特殊餐,如素食、早齋、不吃牛…等,請於報名時告知承辦業務,以便代為安排各項事宜;各地海關均有特殊規定,敬請遵照領隊說明。
4、行李:國際段長榮航空之託運行李以一件不超過23公斤(最多託運兩件)及手提行李一小件為原則。
中段轉機之託運行李僅包含一件不超過23公斤,如帶第二件行李,需自費USD40-45行李費用(實際依照地勤人員報價為主)。
◎過移民官前的隨身攜帶物品或手提行李皆不能有牙膏、牙刷、化妝水、乳液、指甲刀、指甲用的搓刀、瑞士刀、剪刀、礦泉水、酒瓶、鐵製品、玻璃瓶或塑膠瓶;所有液體、膠狀和噴霧類物品容器都應裝在不超過一公升且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每名旅客只能攜帶一個塑膠袋,通過安檢線時需取出經由檢查人員目視檢查。
◎敬請自備盥洗用品及日常用品如牙膏、牙刷、浴帽、潤絲精、沐浴乳、梳子、拖鞋、泳衣、泳褲、泳帽、吹風機、毛巾、浴巾等(因美加地區之旅館內除備有肥皂、毛巾、洗髮精外,無其他日用品)。
5、衣著:美加地區之秋冬季節氣候較嚴寒及乾燥,請務必備妥雪衣、保暖衣物、手套、襪子及圍巾…等;衣服鞋子以保暖以及輕便、舒適為主,且要多補充水份。
6、藥品: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個人習慣性藥物,請依行程天數之需要而預作準備,以免出門在外購置不便。
7、電壓:美國地區:110V,50Hz/加拿大的電壓為110伏特,60MHZ,與台灣相同;插座也與台灣相同。
8、安全: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或有水之處....等不及備載之處,請謹慎小心。
◎在房間內,勿在燈上晾衣服,勿在房間內或床上吸煙,以免被罰加幣500元整。
◎外出時,勿忘向旅館櫃檯索取旅館地址電話卡片或名片,以備萬一迷途時使用。
◎美國以及加拿大境內大部份地區在室外飲酒是被禁止的且煙、酒皆屬管制品。
9、依照觀光局建議,旅客務必自行投保旅遊平安險。
10、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以上(含),最多為48人以下(含),台灣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如遇有不可抗拒情況,本公司保有變更等級飯店,航空公司,飛行班次及交通工具或旅行方式之權利。
長榮及中華航空自即日起為響應節能省碳的緣故,於機場劃位時不在提供機票票根(商務旅客與團體旅客均相同),只會刷登機證出來給予旅客。如旅客有需要機票票根報帳請於開票前(最遲於出發前3天)提出申請。於出發當天或回國後再申請機票票根之旅客,只能向航空公司申請搭機證明,且必須收取手續費用單程一份NTD100元,來回程各一份手續費用為NTD200元(此為航空公司收的會有收據)。工作天數不定,請務必事先告知承辦業務。
※若遇匯率變動、旺季、特殊假期或航空公司調整票價、機票燃油附加稅等,本售價得斟酌調整之。
安全守則: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 1)請於班機起飛前三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 2)領隊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後將護照發還給團員。
( 3)團員領取護照後請一一檢查護照套內之各種簽證是否齊全,若有不齊請通知領隊。
( 4)進入海關後,如購買免稅物品,請把握時間,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
( 5)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 6)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 7)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測安全;勿在燈上晾衣物;勿在床上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 8)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 9)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
(10)搭乘快艇請扶緊把手或坐穩,勿任意移動。
(11)海邊戲水請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12)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
(13)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
(14)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15)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16)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17)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
(18)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19)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20)藥物: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私人習慣性藥物。
(21)錢幣:台灣出境 (A)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B)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 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入境美國 (A)台幣、外幣、旅支、匯票等,總值不得超過美金10.000元,超過者需申報。
入境加拿大(A)台幣、外幣、旅支、匯票等,總值不得超過加幣10.000元,超過者需申報。
(22)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23)民航局配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要求,自2009年2月20日起,將消費性電子產品的備用鋰電池納入規範,備用鋰電池僅能放在手提行李中,且必須符合一百瓦小時以下的規格限制。惡意違規者,最多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款。
(24)美加地區現行法規規定【室內全面禁煙】
入住飯店時,請勿在飯店房間內或室內場所吸煙,美加法規對室內吸煙的罰款嚴重。
各家飯店對房間內(室內)吸煙者之罰金規定不同,最低金額200美金(加幣)起,請旅客特別注意。
(25)若有行動不便、慢性疾病、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請主動告知。
(26)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及行程順暢度,並顧及同團其他團員之遊覽權益,行動不便之貴賓,需有同行家人或友人,且須告知行動不便程度並經公司評估,方始接受報名。
(27)自2025年3月1日起,多家航空公司為確保飛航安全,規定於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行動電源。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出發前留意各航空公司對於行動電源及電子產品之相關攜帶與使用規定。
簽證:◆◆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ESTA)資料 ◆◆

★2016年01月21日起免簽證計畫(VWP)增強安全措施相關規定:
倘有以下任一情況不適用ESTA免簽範圍,不得以ESTA免簽方式進入美國,請逕向美國在台協會申辦簽證入境或主動與其聯繫洽詢:
•曾於2011年3月1日以後前往古巴(2021年1月12日新增)、伊朗、伊拉克、利比亞、北韓(2019年8月新增)、索馬利亞、蘇丹、敘利亞、葉門。
•具有伊朗、伊拉克、北韓(2019年8月新增)、蘇丹及敘利亞、古巴(2021年1月12日新增)國之雙重國籍者。
•上述不適用ESTA免簽證範圍之旅客中,若有豁免Exception或免除適用Waiver情形者,可透過ESTA提出申請豁免Exception及免除適用Waiver,經個案審核,續用ESTA免簽入境美國。
詳細說明請參閱AIT網站免簽證計畫新規定
★持有ESTA旅行許可的旅客,在赴美之前應先到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的網站,查詢其ESTA旅行許可的狀態,網
址:esta.cbp.dhs.gov。
★所提供資料登入後將無法更改,如需更改資料視同新辦。
★旅遊許可(ESTA)的有效期通常為兩年,或您的護照不足兩年效期(到您的護照到期日為止),ESTA將在核准申請時會提
供ESTA有效日期,在有效日期內可以多次進出美國.但若有以下情況,必需要再重新申請旅遊許可(ESTA) -1.旅客換發
新護照、2.更改姓名、3.性別更改、4.改變國籍、5.之前回答ESTA申請時所給的答案已不再正確
★未滿十八歲的申請人若要和不具監護權的父母,親戚或朋友同行赴美,過海關時.請帶著由小孩法定監護人書寫同意該
行程的英文信函(建議帶著英文版的關係文件證明)
★VWP允許38個參與國符合資格之旅客,無須申請美簽即可前往美國洽商或觀光(B簽證之旅行目的)並可停留達90天。
惟停留天數不得延長,VWP旅客在美期間亦不得改變其身分,例如變更為學生簽證。若符合VWP資格之旅客希望申請美
簽,亦可選擇申辦旅客欲以VWP入境美國,須先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授權許可,並於旅行前滿足所有相
關資格條件。
★台灣申請人若滿足下列條件即可適用VWP入境美國:
•旅客持有之台灣護照為2008年12月29日當日或以後核發之生物辨識電子護照(晶片護照)且具備國民身分證(戶籍)號
碼。
•旅客入境美國係為洽商或觀光(B簽證之旅遊目的)且停留不超過90日。旅客已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以
VWP入境之授權許可。
•倘以飛機或船舶入境,須為核准之運輸業者(檢視核准之運輸業者名單),並且有前往他國目的地之回程票。
•旅客具備足夠資金供在美期間支出。VWP國家之國民必須符合上述資格條件,方能在無美簽下入境美國。因此,VWP國
家的部份旅客可能無法適用免簽證計劃。
★赴美目的非B1/B2簽證所允許的洽商或觀光,包括:
• 欲在美國工作者(無論有給職或無給職),包括新聞與媒體工作者、寄宿幫傭、實習生、音樂家、以及其他特定職。
• 欲在美國求學(F簽證)或參加交換訪客計劃者(J簽證)。
• 須過境/空勤或航海組員簽證者(C1/D),如海員或空服員。
• 以私家飛機或私人遊艇入境美國者。
• 欲在美洽商或觀光超過90日者。
• 曾被拒絕ESTA授權許可,或有其他違反移民法事項者。
旅客不適用VWP,而必須申請非移民簽證
★ESTA授權遭拒,需繳交手續費150元。
★ESTA Q&A詳細問題說明,請見網站:
https://esta.cbp.dhs.gov/esta/WebHelp/helpScreen_tw.htm#UTA1
★旅客以VWP入境,又到加拿大、墨西哥或鄰近島嶼做短暫旅行,一般都可再以VWP入境美國,
惟可停留天數須扣除之前在美停留天數。
★目前並沒有需要ESTA許可才能在陸地邊境入境關口進入美國的要求。作為透過陸地進入美國
的入境過程的一部分,必須填寫I-94W表並支付6美元的手續費。另外溫哥華和維多利亞和
華盛頓州之間的渡輪旅行被視為陸地邊界關口,VWP公民不需要ESTA。
★如需更多細節,請參考國土安全部海關暨邊境保衛局CBP網站。
http://www.cbp.gov/travel/international-visitors/visa-waiver-program
●護照相關須知●
1. 護照不得有汙(破)損、缺頁、擅自增刪、塗改、加蓋圖戳、或擅貼貼紙。
2. 護照效期須至少有「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之效期。
3. 特殊身份(例:軍警人員、役男...等)及出國須申請許可之職業,出國前請務必經相關單位申請「出境許可」並於出國當日攜帶相關文件備查。
4. 所持有之中華民國身分證登載內容已變更者(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受管制入出境身分等),而與原有護照登載內容不同時,或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時,皆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5. 所持護照如曾向警政單位申報遺失備案者,則原護照已無效,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6. 雙重國籍或非中華民國國籍者:關於護照、簽證相關規定之說明,均係針對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持非中華民國護照者,請先自行辦理並查明所持護照入境「旅遊地」及再次入境台灣之簽證及相關規定;如您具備前述情況者,請於報名時即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前述資訊。
7. 役男為年滿十九歲之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三十六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當兵者,出國須申請備查許可,可於出國前一個月內,於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申請出國備查許可。
電話:人在台灣,打電話到美加
台灣國際冠碼+美加國碼+當地區域號碼+電話號碼
002 +1 + 當地區域號碼+電話號碼
人在美加,打電話回台北家中
美加國際冠碼+台灣國碼+台北區域號碼+台北家中電話
011+ 886 + 2 +台北家中電話
人在美加,打電話回台灣的行動電話
美加國際冠碼+台灣國碼+行動電話0以後的號碼
011+ 886 + 932.......(0932....不撥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