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程僅供出發前旅客參考,正確行程、航班及旅館依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
2. 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5人以上(含),最多為42人以下(含),本公司將指派持有合格領隊執照之領隊全程隨團服務。請旅客於報名時注意此資訊。
3. 團體售價不包含簽證費及小費,團體售價包含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
4. 外站參團 (Join) 的旅客,售價不含機票(國際段)及簽證費用。
5. 重申歐盟加強查緝仿冒品,旅客攜帶或穿著或購買仿冒商品,可處四年有期徒刑及37萬3千美金罰鍰。
6. 歐洲大部份飯店無三張正常床型之三人房,如旅客需求三人同住一房,無法保證所住之房型為三張正常床,大部份為雙人房加床(沙發床或行軍床),如旅客無法接受此一安排建議勿需求三人同住一房。
7. 因歐洲飯店房間空間較小,部份飯店無法提供三人房,亦無法提供雙人房加床,如旅客需求三人房房型或雙人房加床,需視飯店狀況安排,無法保證,敬請了解。
8. 歐洲因環保及氣候特性冬季寒冷時間較長,夏季炎熱時間較短,且夏季日夜溫差大夜晚涼爽,因此部份飯店房間僅設置冬天必備之暖氣設備,無冷氣設備,敬請了解。
安全守則: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1. 若有行動不便、慢性疾病、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請主動告知。
2. 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及行程順暢度,並顧及同團其他團員之遊覽權益,行動不便之貴賓,需有二人以上的家人或友人同行,並經公司評估,方始接受報名。若報名付訂金後臨時告知,將收取相關必要費用,敬請見諒。
3. 重要提醒:因近來歐洲遊覽車偷竊案頻傳,為保障旅客財物安全,請旅客離開遊覽車時,貴重物品請務必隨身帶下車,盡可能不要將任何物品置留在車上,更不可將物品放置車上過夜。遊覽車司機不負保管責任,若因此有任何財物損失,旅客須自行承擔風險。
4.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5.觀光景點人潮眾多,請避免攜帶貴重物品出遊,並保持警惕留意身邊人事物
(1)如有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2)切勿在公共場合露財,購物時也勿當眾清數鈔票。
(3)如遇陌生人(群)意圖接近,請盡量避開避免接觸
6.住宿飯店時:
(1)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測安全
(2)離開房間時,應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並勿在燈上晾衣物。
(3)勿在床上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4)請自備盥洗用具及穿著輕便之衣物。(飯店並無全有吹風機、洗髮精、香皂;但無拖鞋、牙刷、牙膏;敬請自備)
(5)付費電視:飯店內的電視分付費及免費頻道。付費頻道需按房間號碼確認付費,才能使用!
(6)浴室地面有些未設排水口,浴盆防水簾請收到浴缸內;並請小心積水水滑,若使用不善而有淹到地毯情形,或破壞房間設施,會被飯店要求賠償,請特別注意。
7.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8.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
9.搭乘快艇請扶緊把手或坐穩,勿任意移動。
10.搭乘各項交通工具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方向以免發生危險。
11.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12.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13.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14.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
15.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地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16.重申歐盟加強查緝仿冒品,旅客出入境攜帶或穿著或購買仿冒商品,可處四年有期徒刑及37萬3千美金罰鍰。
簽證:1.自2011年1月11日起持「中華民國護照」(需有身分證字號之護照,無身分證字號如僑民,則不適用)以觀光名義入境「歐洲申根公約國家」可適用六個月內停留90天免簽證優惠。
2.旅客若為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並「非」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歐洲申根公約國家,旅客請於報名參團前告知您的服務人員,並應自行查明所持護照所屬國家入境歐洲之相關簽證規定。
3.依法律規定,旅客辦理入出境中華民國手續,均應持相同國籍之合法有效護照。
4.根據歐盟規定,旅客若攜未滿14歲的兒童進入申根區,必須提供能證明彼此關係的文件(如英文戶籍謄本)或父母(監護人)同意書,而且所有相關文件均應翻譯成英文或擬前往國家的官方語言。相關細節請向擬前往國家之駐台機構詢問。
5.根據英國移民法規定,旅客若攜未滿18歲的親屬進入英國,必須提供能證明彼此關係的文件`
(A)父母(監護人)可提供英文戶籍謄本或英文出生/收養證明`
(B)非父母,可提供父母(監護人)英文同意書
6. 為避免旅客因下列因素無法出境或入境歐洲,請旅客於行程出發七日前將護照正本交付本公司,由專人預先檢查確認並由領隊攜至機場辦理登機手續。
(A)無護照、護照頁數不足、效期不足(需六個月以上,以入境台灣之日期為基準)、過期者或護照汙損(包含髒污、封面與內頁分離、局部破裂、蓋有非出入境之印章等) 、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姓名變更等:請詳閱「
護照申請須知」或來電洽詢。
(B)特殊身份如:軍警人員、役男請先申請許可或加蓋「出境許可章」、雙重國籍、無身份證字號之中華民國護照、境外補發之中華民國護照…等)
(C)出國當天未攜帶有效護照
* 自2011年1月11日起進入歐洲雖已免辦簽證,但為確保旅客保險資料之正確性,及方便出發當日辦理登機手續,建議旅客將護照正本繳交予本公司。
★★★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團體簽證所需資料 ★★★
1.護照照片頁全頁之「彩色掃描檔」或彩色影印本
註:彩色掃描檔請勿使用手機拍照檔,若無法提供清楚掃描檔,請附上正本
2.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3.六個月內2吋大頭彩色白底照片(同申辦護照尺寸)
註:照片請勿使用護照照片頁照片
4.30歲(含)以下女生單獨(沒有和父母)參團,簽證被拒的機率較一般人高(必要時須補英文戶籍謄本或送父親簽
證資料)。
5.未滿18歲申請者須跟「父親」一起送件
如父母親帶小孩參團,需附上英文全戶英文戶籍謄本;
如母親帶小孩參團(父親未同行),需附上英文全戶戶籍謄本及家長授權同意書(必要時須補英文戶籍謄本或送
父親簽證資料);
若70歲以上之申請者,需告知同行者,並附上申請者之英文戶籍謄本
註:英文戶籍謄本申請約需6天
6.若簽證核發後如未如期出發者,須依照阿聯酋政府規定,額外徵收簽證註銷費
7.我國護照自抵達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之日起算,需有至少六個月效期,簽名欄需本人親自簽名。護照內頁應至
少有兩頁空白頁,以供移民官員蓋印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簽證最新規定:即日起凡有去過伊朗,護照內頁有伊朗出入境章者,以伊朗出境日期起,六
個月內不得申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簽證,包括旅遊簽證、工作簽證
◎ 持以下護照入境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可享30天免簽(請於報名時提供,並且須提供相關護照影本資料,以利查驗。非以下護照都需事先辦理簽證):
§ 歐洲國家:英國、法國、義大利、德國、瑞士、芬蘭、希臘、愛爾蘭、挪威、摩納哥、冰島、盧森堡、荷
蘭、葡萄牙、西班牙、比利時、丹麥、奧地利、梵諦崗、瑞典、聖馬利諾、安道爾
§ 大洋洲國家:澳洲、紐西蘭
§ 美洲國家:美國、加拿大
§ 亞洲國家: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汶萊、南韓、香港
●護照相關須知●
1. 護照不得有汙(破)損、缺頁、擅自增刪、塗改、加蓋圖戳、或擅貼貼紙。
2. 護照效期須至少有「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之效期。
3. 特殊身份(例:軍警人員、役男...等)及出國須申請許可之職業,出國前請務必經相關單位申請「出境許可」並於出國當日攜帶相關文件備查。
4. 所持有之中華民國身分證登載內容已變更者(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受管制入出境身分等),而與原有護照登載內容不同時,或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時,皆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5. 所持護照如曾向警政單位申報遺失備案者,則原護照已無效,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6. 雙重國籍或非中華民國國籍者:關於護照、簽證相關規定之說明,均係針對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持非中華民國護照者,請先自行辦理並查明所持護照入境「旅遊地」及再次入境台灣之簽證及相關規定;如您具備前述情況者,請於報名時即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前述資訊。
電話:人在台灣,打電話到歐洲
台灣國際冠碼 + 歐洲各國國碼 + 當地區域號碼(不須撥0) + 電話號碼
例如:自台灣打電話到丹麥
002 + 45(丹麥國碼) + 區碼(去0) + 電話號碼
人在歐洲,打電話回台灣家中
例如:歐洲國際冠碼 + 台灣國碼 + 台北區域號碼(不須撥0) + 台北家中電話
00 + 886 + 2 + 台北家中電話
人在歐洲,打電話回台灣的行動電話
例如:歐洲國際冠碼 + 台灣國碼 + 行動電話(不須撥第一位數字0)
00 + 886 + 932......
北歐各國國碼:丹 麥 45
挪 威 47
瑞 典 46
芬 蘭 358
冰 島 354
電壓時差:【時差】
歐洲地區之時差因日光節約時間而有所不同
三月最後一個星期日至九月最後一個星期日:北歐慢台灣6小時(除芬蘭比台灣慢5小時、冰島比台灣慢7小時)
十月至隔年三月 :北歐慢台灣7小時(除芬蘭比台灣慢6小時、冰島比台灣慢8小時)
【電壓】
歐洲各國之電壓均為220–240伏特 / 雙圓孔插頭;如行動電話、數位相機或其他電器用品等須於外站充電,請記得攜帶變壓充電器及轉換插頭。
脫隊規定:<阿聯酋航空公司>
1. 阿聯酋航空團體機票一經開立,取消則無退票價值(醫療原因亦然),取消費將收取全額票款,敬請留意! 2. 阿聯酋航空公司長程線(含歐洲中東亞非線),開立機票時間較早,報名時請提供給業務員您的護照英文姓名,以利機位作業,謝謝。
3. 團體票必須【團去團回】【不能脫隊】,脫隊延回者請自行開立【個人機票】。
4. 【行李托運資訊】
(1) 計重制
經濟艙每人可攜托運行李重量限額共30公斤。以您的需求可託運多件行李,單件不得超過30公斤。
(2) 計件制(美洲及非洲的航班為計件制)
經濟艙每人可攜托運行李23公斤兩件行李,每件不得超過 23 公斤。
5. 阿聯酋航空該航段沒有豪經艙,若有需求要搭乘商務艙,機位報價請洽業務人員。商務艙可攜托運行李40公斤。
阿聯酋航空優惠商務艙特別規定如下:
(1) 可使用機場貴賓室 (2) 托運行李規定每人40公斤 (3) 商務艙機位訂好後須於3天內開票 (4) 不可退票
(5)不可更改,開票完成後不可換人,特此通知。
6. 搭乘阿聯酋航空公司可以免費加入阿聯酋航空 Skywards,申請累積您的飛行哩程數。團體機票也可累計,行程累計以艙等為準,請參考如下:
https://www.emirates.com/account/hk/chinese/miles-calculator/miles-calculator.aspx
* 加入阿聯酋航空 Skywards 會員,即可在航班上免費使用 WhatsApp、Messenger 及其他文字訊息服務。
7. 團體座位由航空公司安排,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也無法確認座位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領隊將盡最大協助,若無法滿足您的需求,敬請參團貴賓諒解!
8.團體行程所安排的航段,自桃園機場出發後需經中站轉機,飛往該行程的目的地。
中站轉機務必配合當團領隊的引導,順利登上轉機的航段。依據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規定,所有搭機人務必按照所開立的機票,依序搭乘使用,倘若中途有任一航段未順利搭乘,將被航空公司視同持票人放棄本次旅程,並且後續的所有機票航段(包含回程機票)將全數被作廢失效。若此,後續所有的旅程航段將必須自費重新購買新機票,費用須以個人機票訂位艙等票價計算。
9.阿聯酋航空公司機場辦理登機作業,於起飛時間前1小時關櫃,(超過辦理登機手續時間者將無法搭乘該航班)。團體集合時間為起飛前3小時,請依團體說明會資料之集合時間準時到機場集合,辦理登機作業。自帶護照之旅客,請於出發當日集合時間提前15分鐘抵達機場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