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加勒比海洋標誌號船票】西加勒比海 & 可可灣 8 天航程(不含來回機票)

享高鐵加購折扣

FRN0000020650

日期

2026/10/31 (六)2026/11/07 (六)8天7夜

海外登船
地點

美國

邁阿密(FL)

出發日期

月曆列表

10月 2026

11月 2026

商品說明

行程特色

行程特色圖片
海洋標誌號 Icon of the Seas
這不只是度假的升級,更是全球最頂級的家庭玩樂天堂。全新首航的「海洋標誌號」開啟了郵輪史上的歷險新紀元,帶您在蔚藍大海中體驗前所未有的感官刺激與極致放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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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好挑戰擁有六座破紀錄滑水道的「Category 6」了嗎?您可以體驗海上最高、讓人屏息的落水滑道,或是在首創的開放式自由落體滑道感受重力加速度。無論是雙人滑道還是團體,都能讓全家人尖叫連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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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敢挑戰行走在海平面上方的邊緣嗎?「皇冠邊緣」結合了空中漫步與障礙賽,最驚險的是腳下的地板隨時可能坍塌,讓您瞬間懸空感受巨浪就在腳下,這是一場專為勇者設計的高空極限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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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擺脫世俗塵囂,就來到位於八層樓高度的游泳池。這裡擁有首創的海上懸浮無邊際泳池,伴隨著 DJ 播放的輕快節奏,您可以一邊品嚐調酒,一邊在落日餘暉中享受如沙灘俱樂部般的奢華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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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穹頂」是感官的頂級饗宴。白天是環繞海景的寧靜休息區與噴泉秀,入夜後則化身為表演場地。運動員將在高聳的瀑布之下展現驚人的特技,為您帶來前所未有的震撼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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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找尋全船最頂級的用餐體驗,絕對不能錯過 Empire Supper Club。在這裡,美食與音樂完美交融,您可以一邊品味經典的洛克菲勒牡蠣或鮮嫩的肋眼牛排,一邊沉浸在撩人的現場爵士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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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放慢腳步,就來「園藝酒吧」坐坐吧!這裡是船上最療癒的角落,您可以點一杯精緻的葡萄酒或特調,在午後的陽光下看人來人往,享受現場演奏的曼妙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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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安排

皇家加勒比遊輪 海洋標誌號Icon of the Seas基本資料
總噸位數:250,800噸
載客數:5,610人
樓 層:20層

甲板圖

※艙房數量有限,訂單成立付款後,艙房須以回覆為主,敬請見諒
※兒童、嬰兒一律佔床,無不佔床之選項,嬰兒、兒童售價與成人相同
※每間艙房如一人入住需付2人費用
備註:以出發日計算,滿6個月以上的嬰兒才可登船。

參考航班

本商品所搭乘之航班,以行程確認單為準
本商品不含機票,將於當地集合出發。如有訂購機票需求請旅客自行購票,謝謝。

航線資訊

郵輪航線圖
  • 日期國家/城市抵達(當地時間)啟航(當地時間)
  • 1邁阿密- -16:30
  • 2海上日- -- -
  • 3波多科斯塔瑪雅(墨西哥)8:0017:00
  • 4羅阿坦島(宏都拉斯)7:0016:00
  • 5科蘇梅爾島(墨西哥)8:0018:00
  • 6海上日- -- -
  • 7可可灣7:0017:00
  • 8邁阿密6:00- -

本公司保有因航班公司及遊輪公司及國外當地旅行社之更動而調整行程內容之權利,以上行程及參考航班皆以本公司說明會為主

作業說明

  • 費用項目
    • 費用包含
      1.遊輪船票費用、靠港稅。
    • 費用不包含
      1.不含遊輪艙房服務費USD$18.5 / 每人每晚 (美元/每人每晚) , 請於船上自行支付。
      2.不含遊輪停靠國機票、簽證。請自行備妥所需證件前往碼頭辦理登船手續。
      3.不含遊輪停靠國港口接送。
      4.不含停靠點岸上觀光行程及岸上觀光之交通及餐食等支出。
      5.不含船上私人之消費:如船上之個人服務、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交通。
      6.船上付費餐廳 -若付費金額有異動,以船公司現場公告為主。
      7.單訂船票不含旅行業責任保險。(為保障您自身的旅途安全,建議您於出發前自行投保旅遊防疫、海外醫療、旅遊平安險、旅遊不便險等,以建立周全的旅遊保障。)
  • 訂金規則
    • 訂購報名確認後,請預付訂金每人NT$10,000。繳付尾款及取消相關規定,請參閱取消規定說明及遊輪特別協議書辦理。
  • 出團規定
    • 1.房況需以付款完成且收到旅客正確名單後,遊輪公司之回覆為準,訂單成立並不代表確認訂房,若遊輪公司回覆滿房,易遊網將會全額退費。
      2.如有床型需求,可在登船後,向房務人員告知更改即可,亦可在成立訂單時選擇,旅行社會協助備註。
      3.如有不可抗力、不可歸責或是氣候之因素致遊輪公司及旅行社須變更行程或取消行程,另依遊輪特別協議書第十條之規定,請參照遊輪特別協議書。
      4.此商品無法需求無障礙房,請見諒。
      5.岸上觀光行程,自行至船上岸上觀光櫃檯報名。
  • 簽證資訊
    • 台灣護照:依本行程途經國家簽證規定,另請自行留意入境台灣許可規定。
      外國護照:依本行程途經國家簽證規定,另請自行留意入境台灣許可規定。
      請留意,護照正本在登船當天會由遊輪公司收走保管,用以擔保旅客入境,並會提供護照影本給旅客下船使用,旅途時須保管好護照影本,行程結束前,旅客須繳還護照影本,遊輪公司會歸還護照正本。
      美國代辦-電子旅行許可證(ESTA)
  • 護照及出入境說明
    • 為避免出國當天出現無法出境的情況,在此特別懇請;再次檢查、確認您的護照
      1、《依國際慣例規定,護照有效期限,應持有滿半年以上效期,始可入境其它國家》。
      2、 若您是軍人者→出國必須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
      ◎【 年 月 日之前同意出國 字第 號核准】。
      3、 役男者→出國必須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
      ◎【役男出國核准 年 月 日前一次有效 縣 市公所】
      4、接近役齡男子者→出國必須蓋一種章,即為【尚未履行兵役義務】。
      5、雙重國籍者→進出中華民國國境,須使用同一本護照進、出國境。
  • 備註
    • 1.凡參加遊輪旅遊者,須遵守各國法律,並持有有效護照及簽證。如因個人理由或簽證及護照問題,遭某一國家拒絕入境,或被拒絕登船者,遊輪公司及旅行社概不負責。
      2.旅客若因自身問題而被拒絕入境或拒絕登船者,其旅費恕不退還。若因此所需額外費用,如交通安排、住宿等須由其個人負責,概與遊輪公司及旅行社無關。
      3.如有加購岸上觀光行程不參加者(包含延遲上岸及未上岸),視為自動放棄,恕無法退費。為顧及旅客人身安全與相關問題,岸上觀光行程中如因個人因素離隊者,應對個人的行為負責。而未參加之行程(含車費、餐飲、門票、小費等相關費用),則視為自動放棄,不得要求遊輪公司及旅行社退費或補償。
      4.遊輪訂位及入名單規定:
      (1.)根據遊輪公司的規定:訂船艙需要使用護照上的正確名字,一經訂位完成後,不得更改任何名字。如有任何更改,需取消原預訂並重新訂位,會產生額外取消費用。甲方在報名繳訂金的時候,應一併繳交正確的護照影本。
      (2.)旅客為雙重國藉身份時(持一國以上護照),遊輪名單必須為登船所用該本護照之姓名。
      (3.)若甲方未於乙方通知期限內提供正確護照資料、簽證資料及艙房分配資訊,而造成甲方無法順利登船,遊輪公司及乙方概不負責。(護照需自登船日起6個月有效期,役男需加蓋出境章)
      5.甲方如委託乙方代辦簽證,應於報名時即主動告知並提供所需資料,如因逾期、資料不全或其他因素致無法順利辦理,乙方不負違約或賠償責任。(相關規定視該簽證資料而定)
      6.其他事項:
      (1.)年長者:以登船日為基準,需少於100歲方可登船。
      (2.)孕婦:以登船日為基準,孕婦懷孕需少於24週以內方可登船。
      (3.)嬰兒:以登船日為基準,嬰兒登船生日需滿6個月以上方可登船。
      (4.)少年:任何20歲以下的乘客不可單獨參加任何航程,均必須有一位20歲以上之成年人同行。
      (5.)身心障礙乘客必須可以自我照顧或請由可提供所有協助的另一名乘客陪伴共同出遊參加航程,必須服用的藥物都必須自行攜帶妥當,便能適時提供必要的幫助。
      (6.)遊輪上配備醫務室及醫務人員,乘客如在搭乘遊輪期間因故醫治,船公司將酌收合理之醫藥費。
      (7.)在遊輪上,艙房內禁止使用所有非遊輪公司提供的電器用品。
      (8.)如有糖尿病患、需自行攜帶針劑或腹膜透析等特殊藥品之洗腎患者,及患有心臟病等情況之旅客,報名時請先告知,並出具中、英文版的醫生診斷證明【需加註『適合上遊輪旅遊』/『Fit to travel at sea』】並必須經由遊輪公司核准。
      (9.)其他未載明之注意事項,均依遊輪及旅行社公告之。
  • 取消規定說明
    • 受限國際遊輪船位預訂時付款條件、取消、變更及退款等規定極為嚴格,就觀光局所規定之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中第十六條有關〝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之條款而言,遊輪均不適合之;故旅客(以下甲方)、旅行社(以下乙方)雙方同意放棄與解除定型化契約第十六條條文之規定,並於第二十一條規定(其他協議事項)中,另外簽立遊輪特別協議書,以作為本旅遊契約之一部分,雙方完全同意遵照以下各項公告。

      (一) 遊輪行程之異動:
      遊輪公司基於不可抗力因素,或保護旅客生命身體財產安全之考量,可於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對行程中登船、抵/離港時間及停泊港口,做出必要的變更(航程中船長擁有此項權利),相關異動之處理方式,按皇家加勒比遊輪特別協議書第十條之規定辦理。
      (二) 遊輪艙房之預訂及付款:
      1.遊輪行程出發日(不含)前 90 天以上,甲方應繳付全額費用予乙方,始得保留艙房。
      2.乙方未於以上規定期間收到甲方繳付之訂金或尾款,得將其預訂艙房轉售且得逕行解除合約。
      (三) 遊輪行程之訂位變更、取消及罰則:
      1.甲方繳付訂金予乙方確認其訂位後,若欲取消其遊輪行程,依以下規定收取取消費用:
      (1)甲方於遊輪出發前 90 天以上取消者,乙方將退回全額訂金。
      (2)甲方於遊輪出發前 89-75 天以上取消者,乙方將收取甲方全額船艙費用之25%為取消費⽤
      (3)甲方於遊輪出發前 74-61 天以上取消者,乙方將收取甲方全額船艙費用之 50%為取消費用。
      (4)甲方於遊輪出發前 60-31 天以上取消者,乙方將收取甲方全額船艙費用之 75%為取消費用。
      (5)甲方於遊輪出發前 30天(含 30 天內)取消者,乙方將收取甲方全額船艙費用之 100%為取消費用。
      *依上述方式計算取消費用時,若需收取取消費用金額低於全額訂金時,甲方取消費用仍以全額訂金計。
      2.第三至六人(指定同房之第三至六位)訂金支付比照(二人一室)規定,若屬後期加入者,請於出發前90天前需求,確認訂房後,其第三至四人之訂房變更、取消罰則,則依以上規定辦理之。
      3.甲方若有訂位變更或取消,應以書面標示日期、內容,正式通知乙方,方為有效,以電話或口頭告知者無效。
      4.若遇到本國及國外之例假日,應提前通知乙方作業,以符合國際遊輪公司取消日期計算之規定。
      5.本遊輪行程一經預訂,即無法變更時間或艙房種類,如有更改需求者,均須取消後再重行預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