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不包含
1.落地簽證費用500,000印尼盾或USD35元。
2.導遊、司機服務費,每人共計USD.10元*5天。
3.單人報名,若無法覓得合住的同性旅客,需補單人房差。。●若改2人成行,每人加價NT3000/人,一車一導遊
●若改4人成行,每人加價NT2000/人,一車一導遊。購物安排:咖啡工坊、土特產。溫馨提醒:【報名前請詳細閱讀以下報名條件】
※本行程已包含機場稅、燃油費、保險雜支等。
※若您有特殊餐食之需求,如素時、不吃牛肉…等,請於報名時告知服務人員,以便為您安排餐點。飛機上之特殊餐,請務必班機起飛前2個工作天前告知,否則空廚將來不及作業。
※本商品最低成行人數6人出發一車一導,依據報名付訂時與本公司服務人員簽署《國外個別契約書》之內容辦理。
※本商品於外站不併團不合車,專屬2-6人一車,由當地專業華語導遊及司機提供全程旅遊服務。
。溫馨提醒:※特別提醒:
(1)若當參團人數未滿6人時,本公司服務專員會聯繫旅客徵求同意「是否加價」更改為 Mini Tour 型態照常出發,
●若為2-5人成行,每人需加收NT2500/人,一車一導遊,外站不合車不合團。
(2)一位大人帶一位小朋友參團~小朋友必須為佔床。
(3)兩大兩小同房,有一位小朋友必需為加床。
(4)兒童定義為滿2歲未滿12歲之小朋友。
(5)旅客若未於班機起飛前通知本公司(航空公司假日不予受理)取消訂位且未登機,航空公司將依各機票規定取未登機費。
。溫馨提醒:【桃園機場出境/峇里島機場入境說明】
(1)若您參加的行程為無領隊出團,請在出發當日於台灣桃園機場找送機人員,由送機人員協助領取登機證,並引導您至櫃台掛行李,送機人員聯絡資訊將會顯示在業務人員提供給您的說明會資料上。
(2)因峇里島遊客眾多,請各位貴賓,出峇里島機場後,走左手邊的免稅商店通道,導遊會在免稅商店通道出口拿舉牌接客人,請客人不要過於驚恐擔心,慢慢找接機牌及導遊。本公司有嚴格規定接機導遊到達機場後,須向公司在機場的事務人員報到,請各位旅客放心,接團導遊一定會在機場。
(3)本行程導遊於車上講解風俗民情時,會提供部分當地各式特產及特色商品供旅客了解及購買,旅客可自由選購回國與親友分享。
。溫馨提醒:【特別說明】
(1)旅客若未於班機起飛前通知本公司(航空公司假日不予受理)取消訂位且未登機,航空公司將依各機票規定取未登機費。
(2)本行程住宿等級及餐食相關設定均為經濟型的等級,若您的旅遊需求為高品質、高規格、豪華住宿,請另行參考本公司其他高檔類型峇里島商品,以免與您的高期待產生落差,影響遊興。
(3)一位大人帶一位小朋友參團~小朋友必須為佔床。
(4)兩大兩小同房,有一位小朋友必需為加床。
(5)兒童定義為滿2歲未滿12歲之小朋友。
(6)2歲以下小孩,凡湊票、JOIN TOUR、嬰兒者不適用此項優惠,也不能與其他優惠併用。
。溫馨提醒:【峇里島落地簽、線上海關單及線上健康聲明書說明】
2023年6月9日起,印尼最新入境及簽證規定
(一) 須出示回程機票或赴其他國家之機票。
(二) 落地簽證費用500,000印尼盾(約美金35元,旅客須自行備妥),停留天數30天,可延長乙次。
(三) 以落地簽證方式入境之旅客不可在印尼境內轉換簽證類別,亦不可申請居留證。
(四) 落地簽證僅限旅客入境觀光,非觀光目的之國際旅客(如商務訪問、就學或製片等)應依印尼移民局規定申請適當簽證。
(五)(五)印尼政府通知,旅客可於登機前72小時內上網填寫
eCD海關申報單。※如有最新公告請依照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出入境規定公告辦理。https://www.boca.gov.tw/sp-trwa-content-1160-4069d-1.html
(六)即日起入境印尼的外籍旅客,為防堵猴痘疫情擴散,需填寫SATUSEHAT Health Pass(SSHP)健康聲明,敬請於搭機前填寫(需填機上座位),最終QR CODE請截圖。
https://sshp.kemkes.go.id/register (右上角可轉為繁體字,檢查時提供填寫完成後的QR CODE即可)。溫馨提醒:【費用不包含】
1.落地簽證費用印尼盾50萬或美金35元(請旅客備妥於入境峇里島時須支付)。
2.自2024/2/14起,入境峇里島前需支付旅遊稅費用15萬印尼盾或美金10元。
旅遊稅付款方式:峇里島省政府強烈建議旅
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6人以上(含)。
參團須知
1.單人報名時,若無法覓得合住的同性旅客,需補單人房之差價。
2.參團旅客若有特殊疾病,報名前須主動告知旅行社,本公司保留最終承接訂單與否之權力。
3.本行程為顧及旅客之人身安全與相關問題,於團體進行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建議您另行選購其他自由行套裝商品。
4.行程所示之飯店、景點、餐食等圖片為本公司自行拍攝或官方網站提供之檔案,實際情況以現場呈現為準,本公司網站所提供之圖片僅供參考。
5.本行程報價限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非本國籍旅客會有額外加價的情況,詳細費用請洽詢服務專員,本公司並保留最終承接與否之權力。
6.行程景點、食宿均包含於行程費用中,如自行放棄均無法退費或轉讓他人使用,而安全措施及操作程序由領隊及導遊在外站詳細告知,請旅客務必遵守。
7.本行程乃以團體為報價模式,所有機票、餐食、景點、住宿、車資等成本費用並無兒童、年長者或其他特殊身份之優惠,本公司不再進行任何退費與折扣。
8.若您無法參加行程中部分項目,如SPA、泛舟、出海…等,請於出發前先告知服務人員,我們將退還部份費用(僅適用加價之MiniTour,恕不適用於團體行程),若於當地取消則無法退費。
9.可退費之活動以旅行社定義為準。此部分費用為團體優惠價格,恕無法以標價退費。若12歲以下兒童不包含之項目則不在退費範圍之內。
10.本商品最低成行人數6人出發一車一導,依據報名付訂時與本公司服務人員簽署《國外個別契約書》之內容辦理。
11.本MiniTour商品於外站不併團不合車,專屬2~6人一車,由當地專業華語導遊及司機提供全程旅遊服務。
12.旅遊本為增廣見聞與體驗和平日不同之生活經驗,東南亞各國餐食、住宿、水質、交通、氣候、巴士、風俗依各國觀光發展程度各有不同。建議各位旅客報名前適時瞭解當地狀況並入境隨俗,避免與期待認知產生極大之誤差。
13.為了確保旅客的旅遊安全及同團其他旅客的權益,「年滿70歲」及「行動不便」的貴賓,須事先告知本公司,並需有親友陪同參團以協助貴賓「自力參與旅遊中各項活動」,方可接受報名。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護照效期與簽證須知
1.依照國際慣例,絕大部分國家或地區皆規定入境之外國旅客所持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方可核准入境。本公司提醒旅客於出國前,應及早檢查護照效期是否為6個月以上;如發現護照效期不足,請儘早至外交部辦事處換發或聯絡您的業務專員協助辦理,以確保個人權益。
2.印尼不承認雙重國籍,持外籍護照之旅客,請自行確認是否需要簽證以及自行辦理回台相關證明文件,若因個人因素導致行程延誤或取消,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
3.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印尼可辦理落地簽證:所需資料
★護照效期6個月以上
★停留天數30天,可延長乙次。
落地簽證僅限旅客入境觀光,非觀光目的之國際旅客應依印尼移民局規定申請適當簽證。
4.【請務必要當場檢查護照是否有蓋海關入境章】。曾有小部分旅客,在出境時護照上因無入境海關章印,被當場要求高額罰金(美金50~100),請貴賓務必警慎注意。在巴里島海關發生被要求高額罰金時,都以當地海關人員說法為準則,任何人皆無法幫忙申訴及抗辯。
5.役男出境注意事項:
役男係指年滿19歲當年1月1日起至年滿36歲當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
不管是否在學,請上內政部役政署網站「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辦理,並列印核准通知單連同護照攜帶出境即可,《護照免到區公所加蓋出境核准章》。
自112年1月1日起,民國93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6.若您所持有的台灣護照裡面的『身分證字號』欄位為空白時(大多是國外所核發的台灣護照),必須要本人親至印尼駐台辦事處辦理印尼簽證。印尼駐台辦事處聯絡電話:02-8752-3044。
團體住房叮嚀
1.行程飯店所使用之房型除行程特別載明或旅客特別需求外,皆以標準房型為主。
2.需求一大床或二小床、高或低樓層、吸煙或禁煙房、非邊間或連通房等等特殊需求,在不升等房型且不增加售價之前提下,且最終之情況需於飯店現場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尚祈鑒諒。
3.大部份飯店並無「三或四人房型」,旅客若選擇加床,全球飯店幾乎都以統一型式之折疊床為主(台灣業者所慣稱之行軍床),且每間房基於房型與消防安全為由,最多僅能加一張床或無法加床。某些飯店會有衍生費用詳情請洽服務專員。
4.印尼插頭為雙圓孔設計220伏特,而台灣則是兩腳扁型110伏特,故到印尼旅遊前,一定要攜帶萬用轉換接頭,否則從台灣帶去的電器用品是無法直接使用的。
5.當地飯店為配合政府法令或維護其他旅客入住權益,會訂有相關入住規定,例如:飯店公共區域及房間內禁菸、飯店內裝置藝術或展示品請勿觸碰、勿惡意破壞房內清潔、請勿毀損飯店設施器材等等。違反時,飯店可能會對旅客收取罰金或追究相關賠償責任,請旅客務必遵守。
6.團費未含飯店內各項迷你吧商品、付費電視、客房服務、自費設施等項目。另旅客若使用、毀損或遺失飯店內之用品,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任,旅客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7.各飯店是否提供盥洗用品、吹風機、WIFI上網、熱水器等等皆有不同服務規格,因此仍建議您攜帶慣用之個人衛生盥洗用品與電器,或根據最終說明會資料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領隊。
8.行程中若有入住VILLA,請留意以下狀況:
▲早餐若為管家至VILLA內烹調,則為簡易的美式早餐。
▲峇里島VILLA房內配備一張大床或二張單人床,未必每個飯店都可以加床,若飯店可以加床則是在地上加一張單人床墊(無床架)或簡易床,敬請見諒!
▲VILLA內切忌單獨一人使用泳池,請務必在有同伴或同行者時並注意水深及相關安全使用。
▲VILLA為旅遊巴里島的獨特住宿方式,即家庭式的渡假住宿,獨特的休閒方式深受外國遊客的青睞及喜愛。但大多位於田野或郊區,故較易有蚊蟲問題,敬請諒解!
▲多數VILLA均為04至08人一幢、兩人一室、一大床之設計。且每家VILLA所建造之房型均不盡相同,故恕無法接受貴賓指定房型,亦有可能跟其他團客人同棟住宿之可能,敬請留意。
▲VILLA大多都以鍋爐加熱產生熱水供應方式為主要的供水方式;於是如在同時段太多人同時使用時,便容易產生所謂的熱水供應不足的狀況,遇此狀況發生時,敬請稍候約30分鐘至60分鐘,待鍋爐重新產生熱水供應。
9.除產品特別標明外,峇里島別墅(VILLA)大多為4~6人一棟,也就是說一棟別墅內有2~6間臥房。大家共用起居室、發呆亭、泳池…等別墅內設施。若您希望升等為2人獨棟別墅,可加價指定,請洽您的服務人員。
行李超重、退稅說明
1.東南亞是一個小費國家,而付小費也是旅遊中的一種禮儀。以下提供一些需付小費的地方與金額供您參考:
☆進出飯店行李小費每房RP10,000。
☆每日飯店住宿床頭小費每天每房RP10,000。
☆烏布泛舟船家小費每位貴賓RP10,000~20,000。
☆SPA芳療師小費每位貴賓RP10,000~20,000。
☆騎單車帶領員小費每位貴賓RP10,000。
☆南灣水上活動教練小費每位貴賓RP10,000。
2.本行程未包含並建議每名旅客支付「台灣領隊+當地導遊+當地司機」之小費,五天共合計新台幣1,500元整。
倘若為「迷你小團」之情況,9人(含)以下每人每天小費10美元,五天共合計美金50元整,給予鼓勵。
3.托運行李規定各航空公司依行程和搭乘艙等不同,免費托運行李計算方式:每人托運1件23公斤、每人1件手提7公斤(56cmx36cmx23cm)。若超過規定額度,旅客需依航空公司規定額外自付加收費用。(請依航空公司公告為準)
保險說明
1.參加本公司所承辦的旅行團。本公司遵照旅行業管理規則之規定,每位旅客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險【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伍百萬元、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二十萬元(實支實付)】
(旅客未滿15歲或70歲以上,依法限制最高【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50萬元、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20萬(實支實付)】。)
2.依「國外旅遊契約」中規定,本公司有告知旅客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之義務。因此,為了確保您的權益及避免出國旅遊可能產生的風險,特別提醒及建議您,可視需要購買旅遊平安保險及旅遊不便險。
航空票務相關提醒
1.團體機票正常情況並無兒童之機票價差,嬰兒則請參考各行程售價。
2.團體機位座位統一由航空公司以姓氏之英文字母順序排定,可能造成您與同行之親友座位不相連之情況。您如有換位需求將會盡力協助,但若無法滿足您的需求,敬請見諒!
行程及旅客安全溫馨提醒
1.為防護自身旅遊清潔及安全,建議可自備口罩及乾洗手。
2.隨身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請勿隨意置放於行李箱、房間或車上。
3.東南亞遊覽車狀況,無法跟歐美、紐澳等相提並論,敬請您的諒解。
4.東南亞屬於熱帶國家,建議旅客自帶保溫杯於當地旅遊觀光時隨時補充水分。
5.峇里島因道路狹窄,巴士大多為中小型車款,車內空間不大,座位與座位間距不大,還望旅客體諒。
6.團體旅遊行程著重在集體活動遊覽,誠請各位貴賓遵守團體集合時間,以保障所有團體旅客的共同權益,感謝您的配合。
7.本公司保留因當地氣候、交通、航班、罷工、訂房狀況或其他因素而針對景點、餐食、住宿或其他行程內容進行前後順序調動之權利。
8.個人所需之防曬、禦寒、生理用品、個人藥物或應急藥品請自行準備攜帶;旅途中如有身體不適等狀況,請即刻向領隊反應請求協助。
9.景點順序導遊將依照現場狀況做前後調整,無法依照客人要求指定順序。若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點或餐食無法使用,將以同等值方式替代,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10.團體所使用之餐食與餐廳基本上以行程內容所標示為主,因此若有特殊餐食者(例如素食),菜色會較正常餐食少及簡單,建議旅客可備素食泡麵或罐頭以備不時之需。
其他相關資訊
1.依中華民國海關規定,出境時可攜出之現金限新台幣100,000元,美金現金(或等值外幣)10,000元;旅行支票及匯票不限。
2.返國前可在當地免稅店或桃園機場免稅中心,購買免稅煙酒(限20歲以上),每人限購香煙一條、酒一瓶。
3.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且袋子必須能完全密封。
4.旅客從國外入境如攜帶生鮮動植物和相關產品,未事先向海關申報檢疫,只要被發現,政府將開罰,罰金從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不等。
5.切勿攜帶違禁品,例如:槍械、刀具(或槍型玩具及用品)、毒品、疫區之花卉、水果、農產品、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相關產品。